第十一章 書生竟是大力士(1/2)
爸爸上街趕集去了。
媽媽張羅著喂雞鴨,還有圈里的兩頭小豬,兩頭大豬。
羅亮把院子里的曬壩掃干凈,把昨天收回來的包谷挑到壩里去曬,曬干了后包谷棒子需要人工把它上面的米粒用手搓下來。
四川的中部丘陵,是典型的小農經濟,沒有機械化,都是手工作業,比較落后。羅亮忙完這一切,挑起家里最大的籮筐,去地里收包谷棒子回來。
媽媽說:亮子,現在天氣涼快,還是背背簍去,這一擔子粗裝裝一百多斤,裝實在了兩百斤左右,一般的人都挑不動的,你那肩膀,會磨蹭掉皮的。
沒事,媽媽,我是大力士!羅亮揮舞拳頭,笑呵呵的。
他現在的最低級的力字訣,也讓他是個當之無愧的大力士。
你頭上還有傷,別逞強,你爸爸已經認同你了!
呵呵,我知道!爸爸接受了我那一百元,我就知道他認可了我的吃苦耐勞,我現在是要磨練我自己,在農村創業,我是很認真的!媽媽??!
那好吧,小心頭上的傷口,感染了就麻煩了!
沒事,皮外傷,中午休息我會上街去看醫生的!
小心點,籮筐裝包谷不要太滿!
恩,我知道了!
羅亮挑起籮筐出門,大路小路上,絡繹不絕的人們都朝街上走。
這鄉下趕集三天一場,而且都是上午,到了中午,就散場了,大家都做完買賣回家吃飯了。至于下午,除了流氓和酒鬼,沒有什么閑人在街上逛。
來龍鄉現在的買賣生意都集中在新街和農貿市場里。
羅亮一出門,就不斷的遇上同社的熟人,大家看羅亮挑一擔大大的籮筐,都打趣他肯定挑不動,沒有人知道羅亮是回農村來種地,即使知道他們也不愿意相信,他們都以為羅亮是放假回來幫父母的忙的。
羅亮,回來去趕集啥,你一個大學生干什么農活嘛,你父親一個人都不夠干,走走走,街上打麻將!一個身材高瘦一張馬臉的中年人開羅亮的玩笑,一邊說一邊把他的籮筐從扁擔上取走一只。
這個人叫潘文仲,不認識字,跟羅亮是一個社的。羅亮家最大的一片地就在他家的屋后。這人八字胡,小眼,馬臉,光著膀子,褲腳一只卷在膝蓋上,一只放下來,腳上一雙涼皮鞋沒系扣,搭拉著耳朵踩在鞋底。
潘文仲一直在家鄉混,偶爾出去一下遠門,他的名聲在這一代不好。他是來龍街上有名的扒手,潘家兄弟四個,都做這一行業,跟周圍鄉以及縣城的扒手團伙都有來往,在來龍鄉是個人物。
以前,羅亮小的時候,自己家里栽種的桑葉和豬菜,沒少被他偷,卻把他沒有什么辦法,一是拿不了他人,二是拿住了也不能把他怎么樣,就是報官,事情太小,也沒有什么辦法,打吧,打傷了你必須負擔醫藥費。
后來老羅頭毛了,在白天把社長村長喊起,直接去到潘文仲的地里,把他地里的包谷秧苗全部連根扒拉出來,用鐮刀割成兩半,沒人敢去攔,潘文仲四兄弟站在一邊,臉色變成了豬肝色,也不敢上去跟老羅頭拼命。
那次,老羅頭的背上背了一把大砍刀,磨得透亮,早做好了殺人的準備。
從此,老羅頭名聲大震,他家的桑葉豬菜就再也沒有掉過,偶爾有被人偷,也不知道是誰干的,也就算了。
現在,這潘文仲早就不再偷桑葉和豬菜,他來錢的路子多了,看不起桑葉和豬菜的利益了。
羅亮對潘文仲沒有什么好感,他臉色一冷,說道:潘哥,我忙,不開玩笑。
什么潘哥?我跟你老子一個輩分,亮子,叫我一聲潘叔叔,我就還給你籮筐!
周圍趕集的人很多,都是熟人,大家也都畏懼潘文仲,就在一邊起哄,要羅亮叫潘文仲一聲潘叔叔。
其實潘文仲也是四十多歲的人了,他的女兒潘雪蓮是個美人,比羅亮小三歲,嫁給了本社的老王家,老王家和羅亮家都住在同一個院子——水竹院子。老王家比較富裕,蓋了三層的小樓房,兒子王昆是社里新選的社長,是來龍鄉著名的老武師宋乃成的大弟子,掌上開磚頭上破石,在來龍鄉是個很有聲望的人。
可是羅亮卻不把這一切放在眼里,他也沒有心情叫潘文仲一聲叔叔,換成其他人開玩笑,羅亮也可以接受,但潘文仲,羅亮對他一直很不感冒。
潘哥,給我籮筐!羅亮一句廢話都不想說。
來,接著!潘文仲玩得高興,把籮筐高高的拋起,丟向前面的一個大漢。那大漢再一丟,又丟向更前面的一個大漢。潘文仲一行好幾個人,而且周圍看熱鬧的人也越來越多。
羅亮三、兩下粗魯的扒拉開圍觀的人群,從一個大漢手里奪過籮筐,臉色黑的挑起籮筐走進了地里。
切,秀才沒玩頭!潘文仲大笑說。
一行人哄笑著向街上走去。
羅亮忍了又忍,他跟老王家的兒子王昆年紀相仿,一個院子長大,兩人還是小學的同學,后來王昆小學沒畢業就進他爸爸開的磚廠做童工,而羅亮繼續上學,兩人就分開了,現在王昆家的磚窯廠可賺了不少錢,他和羅亮兩人的友情一直不錯。
羅亮一進地里,就開始武裝自己到牙齒
『加入書簽,方便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