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1/2)
“孟大蟲死尸昨日正午發(fā)現(xiàn),下午入葬。百塊大洋陪葬的事只有幾個家仆知道,難道是他們通風報信,引來別處的江洋大盜”
“不可能”土司大老爺“家仆同屋睡,況且守更者巡防嚴密,從不敢怠慢。有誰出門,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覺呢”
“這就怪了。”侯警官。
“對了,今早我聽人,哄搶棺木者,還有撿到鐵鏟和鋤頭的。”土司大老爺突然道。
侯警官眼睛一亮,“我以為真沒有任何蛛絲馬跡呢。這是個重大線,早上你為何不與我”
“我思忖,僅憑鐵鏟鋤頭,就能斷定盜墓人”
“土司老爺,您就有所不知了。”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至此,侯警官對破案已成竹在胸了。
中午吃飯時,侯警官信步向山寨下的河東村走去。河東村頭有棵上百年的白果銀杏樹,巨大樹冠遮去數(shù)十米地,胳膊粗的樹根盤根錯節(jié),裸露在地面上。樹下有一锃亮磨盤,清凌凌的洞溪河從大山里流出來繞此而過。自從有了河東村,這里就成了大眾及過往商旅的好去處。天下事大到溥儀被攆出故宮、與二妃淑、麗二妃--112年清朝滅亡之后,末代皇帝仍然在紫禁城的宮中,并且仍然享有皇帝的名號。當然,這個名號是虛的,只是在紫禁城內(nèi)有效,一旦出了紫禁城,就沒人承認了,所以,溥儀在當時,又被稱為“廢帝”“遜帝”。124年,馮玉祥發(fā)動“北京政n-變”,將溥儀一家子人,從紫禁城驅(qū)逐了出去,溥儀則拖家?guī)Э冢∵M了天津張園--前清知名武臣張彪的住宅。在那段日子里,廢帝溥儀除了擁有皇后婉容以外,還擁有一個妃子,她的名字叫作“文繡”--蒙古旗人,封號為“淑妃”。淑妃文繡自122年嫁給溥儀之后,始終跟隨溥儀,并與溥儀共同生活了年,但是,文繡于131年秋,突然向天津地區(qū)法院起訴溥儀,并最終以庭外和解的形式達成了離婚協(xié)議,與溥儀分道揚鑣了。這個事件在當時,轟動一時,時稱“刀妃革命”--這里確有一段鮮為人知的秘密。131年初夏,文繡突然從溥儀的住宅出走,去了哪里呢去了一家律師事務所--文繡通過律師,發(fā)出了一個律師函給溥儀。文繡的律師函,大致是這樣寫的我文繡跟你溥儀,跟了年了,你竟然沒有和我過一次夫妻生活。我每天孤枕難眠,暗自流淚。這樣的日子,簡直就不是人過的。我現(xiàn)在正式向你提出分居。以后,溥儀你必須每月定一個日子,來和我同房一次,否則,我只能到法院去起訴你。淑妃文繡的突然出走,并發(fā)律師函,公然鬧分居,此時的溥儀十分慌張,此事關乎大清皇帝的臉面,萬萬不可張揚。溥儀急得團團轉(zhuǎn)。像個熱鍋上的螞蟻。于是,溥儀聘請了大律師林廷琛,叫他去和文繡談判。這個林廷琛律師,身就是“清室駐天津辦事處”這個“皮包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接到溥儀的委托之后,林律師通過多方打聽,找到了文繡下榻的住所,并試圖勸文繡回心轉(zhuǎn)意、踏上歸途。不料,文繡在林大律師眼前,卻放聲大哭,并了以下的一番話林律師,我直至如今,仍然是處n-女之身,九年了,受盡了這種有名無實的婚姻的虐n-待,現(xiàn)在我也是沒有辦法了,我也只能找律師,依法維護我應有的人n-權文繡提出溥儀應盡丈夫的義務,和自己過夫妻生活的這種要求,溥儀是無法滿,n-足的,理由很簡單,不是不愿意,而是因為溥儀身體有病,他辦不到。所以,林律師從中斡旋,自然不會有什么實質(zhì)性的結果。當年秋天,文繡在天津向地區(qū)法院遞交了訴狀,正式起訴溥儀,要求離婚。不久,雙方通過庭外和解的方式,達成了和解和離婚的協(xié)議。依據(jù)這份協(xié)議,文繡和溥儀斷絕一切關系,溥儀需要一次向文繡支付55000元作為贍養(yǎng)費,而文繡作為代價的,則答應終身不再嫁人。為什么溥儀在離婚協(xié)議上要求文繡終身不再嫁人呢因為文繡畢竟是皇室的妃子,曾經(jīng)的妃子若下嫁給平民,將有損清皇帝的臉面--溥儀是這樣認為的。旋即,在一群遺老的的慫恿下,清皇族也宣布正式廢除文繡“淑妃”的封號。文繡從此,成為一介平民。文繡見信之后,也回了一封信給這個遠房兄弟,原文如下你雖然是我的族兄,但是我們不同祖父、也不同父親,從來也不來往,我嫁給溥儀年了,你沒有來看望過我一次,現(xiàn)要你以族兄的名義,不顧中華民n-國刑法第2條和第325條的規(guī)定,公然叫我去死,又公然誹謗我。你對清朝的忠勇,令人佩服,但是,我受祖宗的教誨,以守法為做人之。身為清朝子民的時候,我守清朝的法;身為民n-。〉國國民,我守民〈n-。〉國的法。124年底溥儀被馮玉祥驅(qū)趕出宮時,他曾過堅決不做民〈n-〉國國民,我當時隨身帶了剪刀,隨時準備跟隨溥儀去死。為大清殉葬。后來是溥儀自己去了天津,開始做了民n-國國民了,那么就應該遵守民〈n-。國的法律,依據(jù)民n-。〉國憲法第六條,民〈n-〉國國民不分男女、不分種族、不分宗教、不分階級,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我嫁給溥儀之后,守了九年的活寡,從未受過平等的待遇,所以我請了律師,要求分居,這不過是我想敦促溥儀依據(jù)民〈n-〉國的法律,盡丈夫的義務,給我人道的待遇,我作為父母的血脈,不想死
『加入書簽,方便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