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二章 秋季賦稅(三更!求訂閱!!)(2/2)
賦稅是栗米一百二十余萬石。
太原郡征繳的賦稅只有八十三萬余石。
常山郡雖然略有增多,但這也是屬于正常波動范圍,才不到百分之五而已。
而且,這次是栗米,上次是小麥。
太原郡依然在減產(chǎn)。
如果算上預(yù)期增產(chǎn)的可能,與剔除孟縣和狼孟增產(chǎn)的一萬來石糧食。
那么就相當(dāng)于太原郡減產(chǎn)了百分之十。
糧食賦稅征繳上來,今天大半賦稅都已經(jīng)征收完畢了。
最多就是在臘月的時候,各地在上繳今年一年的商業(yè)賦稅。
不過那只能算是小頭。
而且加上,今年各地物價,被董卓更鑄小錢來破壞了。
最后能有多少賦稅,還真不好說。
如果在董卓擅行廢立以前。
這些賦稅,是需要送往洛陽,然后在由洛陽撥付下來。
拿掉其中的大頭。
所以,以前即便是豐年,全國各地,也養(yǎng)不了太多士兵的。
就以趙風(fēng)自己為例。
一年賦稅在四百五十萬石糧食左右。
朝廷最多返回三成,也就是一百三十五萬石糧食。
這一百三十五萬石糧食,扣除所有官員的品軼,全部用來養(yǎng)兵,也就養(yǎng)四萬士兵的樣子。
但這四萬士兵,每一個縣城都要放五百到一千人,兩個治所還需要駐守四千人。
太原郡一十五個縣城,常山郡一十二個縣城。
晉陽和元氏需要駐兵八千,其余各縣縣兵,以平均八百人來計算,共計駐兵兩萬余人。
等于趙風(fēng)能拿出進攻的部曲,就只有一萬兩千余人了。
當(dāng)然,兵器、衣甲之類的東西,都是由朝廷撥付。
這就不需要自己花錢了。
但這是按朝廷滿額撥付,與全部賦稅用來養(yǎng)兵,計算的。
實際上,根本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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