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性命相縛(2/2)
損失。依刑律所定,修行者于中州以法術傷人者,當賠為金五十兩、銀三百兩、絹兩千匹,或以神通法術相抵。
“自今日判決下達起,劍宮云守劍當于三日將所有財物賠償給長安街偵緝司梁晉。否則所涉財物,由道宗平退思代為追繳。”
自始至終,京兆尹話里都沒有提及方才劍宮悍然使用神通的事,以及偵緝司狀告劍宮內容里所提到的妨害執行公務。
梁晉自然清楚,這是三方決斷者共同商議之后的結果,他們想必是考慮到劍宮已然大敗,不若就這兩點給劍宮一個臺階下,避重就輕,讓劍宮吃虧賠償,但也不至于把虧吃得太狠。
畢竟劍宮也是三大修行圣地之一,豈能不給它點面子?
梁晉對此倒是無所謂。情知劍宮勢大,他也沒想過就要對云師兄一擊斃命,靠剛剛那樣的小手段,就把大師兄坑進大牢里,那想想都是不可能的。
劍宮心虛受了這個結果,已是最好的結局了。
他心下如是想著,忽然聽到京兆尹又宣布:
“另,為避免劍宮與偵緝司之間沖突持續,此后一年之內,劍宮與偵緝司沖突雙方——云守劍、梁晉,就此性命相縛。雙方但有一人有性命之憂,另一方便直接成為嫌疑兇犯,由刑部捉拿下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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