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次年四月(1/2)
該年冬季,葛氏便住在莊子居外的竹屋內。
可能是覺得白住在此不合道理,因此葛氏主動提出請求,希望能幫忙做飯。
本來莊伯與居內的諸子都不肯,畢竟葛氏乃是蒙仲的母親,而蒙仲如今可是莊子最重視的弟子,哪能讓葛氏如此辛勞呢?
不過在吃了一頓葛氏做了飯菜后,莊伯與居內的諸子立刻就改變了主意——因為在經過比較后,他們發現樂進、華虎幾人做的飯菜實在是太難吃了。
于是,葛氏便負責了居內的伙食,至于劈柴、洗衣服、舂米等辛苦的活,蒙仲與諸子皆始終不肯讓葛氏去做。
值得一提的是,就連莊子亦發覺了居內伙食的改善,對此頗感驚訝與意外。
待等到十二月,天降霜雪,積雪封路,不便于莊子帶著諸弟子出游,于是莊子便與諸弟子坐在正屋前的廊下,一邊欣賞著滿天的飄雪,一邊教授學業。
在最初的時候,莊子本想教授弟子他所著的《天》三篇,即《天地》、《天道》、《天運》三篇,讓諸弟子能大致了解“天”的含義,“道”的含義,以及所謂的“運”。
但由于某些原因,莊子才在《天地篇》之后,教授了《駢拇》、《馬蹄》、《胠篋》、《盜跖》四篇他用來抨擊儒家思想的論著,隨后又教授了惠子的《堅白論》、《歷物十事》、《合同異論》,如今天降大雪,他正好借此機會教導諸子《天道篇》。
所謂「天道」,即指自然變化的規律,他不會因為人的喜好而更改,也沒有所謂的“善或惡”的概念。
而人要做的,便是順應天道。
比如說,古人制定了仲春、仲夏、仲秋、仲冬四個氣節,后來又增設了春分、夏至、秋分、冬至等等,這既是人摸索自然規律的寫照。
憑著這些自然規律,世人才出現了“春耕秋收”這種已逐漸成為常識的耕作方式。
這是比較好理解的。
至于天道并沒有“善”或“惡”的概念,這也容易理解,首先,概念,也就是名家所謂的“名”,它是由給予的定義,一個人做了好事,那就是“善”,做了壞事,那就是“惡”,但前提是,這是以人的角度來看待事物所得出的結論。
比如「虎噬人、人殺虎」,從人的角度來說,虎吃人就是惡,是必須殺死的災害,但從虎的角度來說,它們吃人也只是為了填飽肚子,就好比人吃五谷、吃禽獸,都是符合天道的平衡的——天道并不會偏袒任何一方。
但天道本身天道并沒有“善”或“惡”的概念,就像當前這場雪。
從整個天下來說,不知有多少人會因為這場雪而喪生,并且,這場雪也害得蒙仲無法往返家中看望母親,因此只能將母親暫時接到莊子居居住,同時,也害得蒙氏一族的族兵們在趕往彭城的途中要受盡霜寒之苦。
這似乎是惡?
可同時,這場雪又殺死了田地中的害蟲,使土壤能鎖住水分,使來年的作物能有好的收成。
這似乎又是善?
但事實上呢,天道根本沒有針對、或者偏袒人的意思,它只是一種規律,就好比太陽東升西落,根本沒有善惡之說。
而除了講述以上的道理外,莊子亦難免在《天道篇》中又習慣性地貶低了儒家一番,借老子(老聃)與孔子的對話,闡述了「仁義并非是人本性」的道理。
一轉眼到了二月,冰雪逐漸消融,葛氏便提出告辭,搬回鄉邑居住。
對于葛氏的離去,別說莊子居內的諸子感到不舍,就連莊子亦有些不舍——實在是因為吃過了葛氏做的飯菜后,華虎等人以前做的飯菜簡直難以入口。
好在葛氏居住在莊子居的時候,諸子們都向前者學了兩手,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做飯的水準。
轉眼到了四月初,該是春種的時節了,蒙仲騎著小毛驢回家跟母親一同耕種,而居內的諸子,則在忙完莊子居后面的田地后,跑到蒙仲家的田地里,幫忙葛氏與蒙仲一起耕種。
在忙著耕種的期間,諸子與蒙仲閑聊起了「宋王偃伐滕」這件事,畢竟樂進、樂續、華虎、穆武等諸子,在這場仗中皆有親人參與,因此對這件事自然上心。
算算日子,這會兒各家族的族兵,包括蒙仲的兄長蒙伯,此刻早已經集聚于彭城,跟隨王師攻伐滕國了。
而對于這場仗的結果,諸子還是很樂觀的,畢竟滕國只是一個很小的國家,而他宋國此番攻伐滕國,據光商丘、景亳一帶就出動了近萬的各家族族兵,在加上王師與彭城一帶各家族的族兵,兵力怎么也得有三四萬左右。
而滕國,總共才多少人?
唯一值得顧慮的,只是滕國“占地利”的因素,因為滕國位于「泗水」、「南湖(即包括微山湖在內的四片連湖)」的東北側,今日宋國攻打滕國,要么向衛、魯兩國借道,從北面繞過南湖攻打滕國;要么就得向「薛地」借道,從南面繞過南湖,橫穿薛邑攻打滕國。
而薛地,確切地說是薛邑,它是「孟嘗君田文」的封邑——孟嘗君田文乃是齊人出身,但因為有流言說他要篡位謀反,是故遭到了齊君的猜忌,于是田文便逃到了魏國。在他出動離開齊國后,齊國保留了他的封邑「薛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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