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2/2)
有啊,什么都沒有發現啊,除了在冰箱里的那個保險箱里發現了一些賬本和錢財以外,并沒有發現什么東西啊,也沒有弟兄受傷。”電話那頭帶隊的衛河說道。
“沒有就好……”錢刑送了口氣對著張海說道:“我不知道你說的是什么意思,不過我們倒是發現了你一堆的罪證,這次你可是逃不掉了。”
“怎么會這樣……”以為自己的東西能夠坑到警察的張海失魂落魄的說道。
“走吧,主動的將你犯罪的過程說出來,說不定還能給你從輕發落。”錢刑壓著張海說道。
回到警局后,直接將張海帶到審訊室。
“名字。”
“……”
“姓名……”
“張海。”
“職業。”
又是一套熟悉的流程,所以讓我們直接來到主要的階段。
“關于兩年前的沉尸案,對于死者姚剛,你有沒有想說的。”
“沒有……”
“可是我們有明顯的證據證明你就是兩年前那個賭莊的老板,也是你操作著讓姚剛破產的。”
“明顯的證據,在哪里?我怎么沒看到,想要詐我,當我是孩子嗎?”
“我們有人證,證明你就是當初帶姚剛去賭莊的那個人,而且你還在后面誘導姚剛借賭莊的高利貸,致使姚剛賣點金祥加工廠,而這其中也是你牽線搭橋讓人收購了金祥。雖然收購這人并不是你的同伙,但是你究竟為了什么要這樣做呢。”
“果然是這樣嘛……”張海慘笑道:“果然女人就是靠不住的。”
“你這話什么意思?”審訊的陳松敏銳的感覺到這里面肯定隱藏著什么關鍵的線索,趕忙問道。
張海仿佛是認栽了似的說道:“我愛過一個女孩,她的名字叫黃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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