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抗清(1/2)
?關于江陰抗清的史實記載猶多,愿英靈常在佑我華夏,這里僅擇一篇以饗讀者:明江陰縣典史閻公死守孤城狀黃?
撰有明弘光元年乙酉夏五月,南都失守,剃發令下。閏六月一日,江邑士民歃血死守,凡八十有一日。
城陷,城守主將、原任典史閻公死之。公諱應元,字麗亨,北直隸通州人,其先浙紹興人也。
四世祖為錦衣校尉,家通州。父國材,母王氏。公起家刀筆吏,初任京倉大使,再任而尉茲邑,為崇禎十四年辛巳七月。
公雖浮沈一尉,風裁凜然。壬午四月,鹽盜百余艘張幟偽號,順風揚帆,闌入內江。
大尹李公令皙兼攝靖事適在江外。賊瞰虛犯境,乘潮登陸,丞簿望風畏縮,男女奔竄塞路。
公單騎大呼:“奇男子從我殺賊保爾室家!”且馳且呼。鄉勇千人蟻集,顧手無寸鐵。
公遽率千人馳往竹行,告曰:“事急矣,賊登陸矣。假眾千竿,價取諸我!”于是千人者布列江岸,矛若林立,士若墻立。
公往來馳射,一矢斃一賊,連斃數賊,賊失氣,遁去。撫軍狀聞,以欽依都司任本邑詰捕事縣尉。
張黃蓋,擁大纛,前驅負弩,清道而后行,自公始。乙酉三月,僅循資遷廣東英德縣主簿,母病未行。
北兵南渡,南行不可,北歸不聽,公素有功德于百姓,百姓愛戴公,于是奉父母、挈妻子寄居邑東偏沙山之麓。
閏六月辛巳朔,諸生許用等懸高皇帝御容于明倫堂,誓眾拒敵。鄉民揭竿為兵,裂裳為旗,鳴金召眾,頃刻四十萬。
奉新任縣尉陳公明選首倡大義。七月癸丑,陳公專使十六人縋城夜出,請公主盟。
先是,紳衿百姓擬合詞敦請;把總顧元泌百計阻之。至是覺元泌有異志,共誅元泌迎公。
丁巳,鄉兵五千余人擐甲帶刀,護公至城下。眾議留之。公曰:“鄉兵輟耕裹糧而來,勢不得留;又烏合之眾,什伍散亂,留亦無益。”厚給酒食聽去。
獨與王進忠等家丁四十人入城。公之入城也,首發原任兵憲徐公世蔭、曾公化龍所造火攻器具為用,向本屬公督造。
故分劑輕重,施用緩急,無不曲盡其妙。次傳檄巨室,勸諭輸助;不以白鏹為率,泉貨百物,一切得估值充數。
國子上舍程璧首捐三萬五千金為倡。于是圍城中有火藥三百甕、鉛丸彈子千石、大炮百位、鳥機千張、錢千萬貫、帛絮布萬端、酤千釀、粟萬鐘、芻?
千萬車、鹽萬?、銅鐵器萬枚、牛千蹄、羊彘千只、干魚千石、鮑千鈞、蔬千畦、豆千斛。
然苦乏矢,公命月黑之夕,束?為人,被軍士服,人持一竿,竿挑一燈,植立雉堞上,士卒伏垣內大噪。
敵望見,矢如雨注,獲強矢無算。又苦乏油燭,公命健兒取椎車納城中,給以藏豆千斛,膏火自是不絕。
公又能自制火鉤、火箭、火球諸器,不時縋人城下,取敵刀矢、鉛彈、云梯、革帳、黃糧、干魚諸物,于是擊殺捍御之具、飲饌犒勞之需,無一不備。
公乃大料居民,盡知其多少。城若干保,保若干戶,戶丁壯幾人,老弱幾人,婦女幾人,單丁寡婦,悉書在冊。
每旦人給米、鹽、薪、菜若干,每晚戶給油燭若干;四城堞燈若干,各給油燭若干。
井井鑿鑿,纖毫不亂。于是奸宄竊發之徒無所藏其蹤影。官民同饑共飽,并心合力以城守為務。
始與在事諸君約分城而守。武舉黃公略守東門,把總汪某守南門,陳公守西門,公自守北門。
而公與陳公仍總督四門,晝夜巡歷。陳公寬厚長者,每巡視勞苦,撫慰至于流涕,未嘗輕加呵叱。
公號令明肅,威克厥愛,凡偷安假寐、?蒲不法者,鞭背貫耳,示眾有差。
眾股栗不敢犯。然戰士勞苦困頓,手自注湯酌酒;遇害者立置棺衾,公肅冠服,拜跪酬奠,哭而斂之;接見敢死士,未嘗稱名,必呼為弟兄;遇一事,必詢于眾曰:“我弟兄誰任此事?”有一人號于路曰:“我往殺賊,無短刀。”公腰間所佩刀直三十金,親解為佩之。
曰:“此刀善能殺賊,敬贈子。”其與士卒同甘苦、樂生死多此類,非專以威嚴服眾者。
逆鎮劉良佐踞坐吊橋,約城上?弓釋矢而語,公立與相見。良佐曰:“弘光已走,江南無主,識時務者何不早降?”公曰:“閻應元大明一典史,尚知忠臣不事二君;將軍胙土分茅,國家重鎮,上不能削平寇亂,恢復中原;下不能保障江淮,阻絕來騎;何面目率眾藉敵見吾義士民乎?”良佐慚退。
貝勒既破松江,濟師來攻。面縛二降將城下,長跪勸降,陳說利害,涕泗交頤。
公叱曰:“朝廷大將,束手受縛,尚不速死報國!”二人再拜泣去。或曰敵詐飾二人誑我,實非降將云。
敵見公屹不可動,進攻益急。丙寅,炮聲徹夜,城垣五處崩裂。公命用鐵葉裹門板,貫以鐵繩代之。
又用空棺實土,障其垂壞者。又用絮衾百領,漬水覆城,以御火攻。丁卯,鐵丸箸公左股,猶手握弓矢,連斃數人。
丁丑,炮擊北城角裂。公右臂受傷,左手握刀,又格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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