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宴會變故(2/2)
蒼,字元熙,是當今皇帝七子,皇后嫡次子,一出生便倍受寵愛,被封東平王。
而劉四名莊,字子麗,正是當今太子殿下。他此次出宮,名為查訪民情,實為接送同胞親弟。
再說回縣丞府衙,此時的縣丞大人正捂著肚子在地上哀嚎。剛從出腳的人,不是別人,卻是秦津,那個魯莽的漢子。當初,若非有賀先生出手,恐怕他們都會死在那群人手中!如今,這縣丞居然為了點錢,就如此輕易把人放了,讓他如何不氣?!想到這,秦津又補上幾腳。
可就在眾人準備逼問縣丞黑衣人去向之時,便聽得后院亂哄哄一片,有人大呼:“走水啦!來人哪!起火了起火了!”
眾人一驚,隨即便見一小廝急匆匆上前,見他家大人正躺在地上痛苦呻吟,暗道不好。他知道大人宴請的都是貴人,也不敢放肆,忙把縣丞扶起來:“大人,不好啦,起火了!”
劉四,不,劉莊最先反應,看了一眼縣丞,吩咐眾人:“撤!”
在他看來,這火很有可能是那幫黑衣人放的,而目前情勢不明,他只能先離開這是非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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