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九十章 塞薩洛尼基之戰(四)(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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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少尉所率領的第一波突擊小隊只有二十一個人,但是他們所攜帶的各種輕武器所能發揮出來的火力卻是非常密集,其中有三挺1943年式通用機槍,這款機槍也是中國陸軍自三十年代后到現在為止所研發的唯一一款班組機槍。
中國陸軍裝備的班組機槍大體上可分為三個時期,最開始用的就是內戰期間的進口并直接仿制的麥德森輕機槍,國內統一后陸軍開始全面換裝6.8*50標準的步槍彈,并相應研發出了1916年式步槍,1916年式輕機槍。而這個1916年式輕機槍實際上就是麥德森輕機槍的口徑縮小版本。但是實戰效果非常差,很快陸軍就是研發了1921年式輕機槍,并在二十年代全面裝備陸軍,而后的二十多年時間里,陸軍一直都是把1921年式輕機槍作為標準的班組機槍使用,雖然有著諸多的改型,但是整體上變化不大。
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二戰初期,也就是1939年后,隨著中國陸軍全面換裝火力更為強大的1937年《 式半自動步槍,老式的1921年式輕機槍已經越來越無法滿足班組火力的需要,所以當時陸軍就開始研發更新一代的班組機槍,在參考了各國列裝的現役輕機槍后,提出了新式通用機槍的方案,經過多年研發試驗后在1943年定型,并在同年開始裝備陸軍。該槍繼續使用6.8*50標準的步槍彈,可以采用30發的彈夾供彈,同時也可以直接采用彈鏈供彈,氣冷式的槍管可以隨時更換。威力和精度這些就不說了,和老式的1921年式輕機槍差別不大,但是火力持續性確實比1921年式輕機槍好太多,所以很快就是全面裝備陸軍部隊。
目前來說,中國陸軍的機槍大體分為三種,一種就是1943年式班組機槍,第二種就是7.92毫米機槍彈的1932年式風冷式重機槍,主要是作為營連級別的支援火力以及作為車載機槍使用。再有就是12.7毫米口徑的高平兩用機槍,主要用來防空使用。
1943年式輕機槍列裝后,總算是擺脫了1921年式輕機槍時代的火力持續性不足的問題,讓一線步兵的火力得到了大大加強。
林少尉率領的這個突擊小隊除了擁有三挺1943年式輕機槍外,大部分士兵使用的乃是1944年式自動步槍。說起這個1944年式自動步槍,還和去年的中日戰爭有著極大關系。
1937年式半自動步槍自從1937年正式服役后,就一直是作為中國陸軍的標準單兵武器而是用,在1940年的中蘇奧拉夫武裝沖突中、1941中俄戰爭中都表現出色,但是在去年的中日戰爭中,卻是表現的差強人意,讓陸軍非常不滿。
其原因就是火力密度還是比較差,重量也比較大,在東南亞的叢林地區、島嶼作戰中非常不方便,相反,原本只是作為近戰武器使用的1936年式沖鋒槍卻是發揮非常出色,雖然射程不遠,但是近距離上火力密度非常高,非常受一線士兵們的歡迎,而原本被軍方寄望深厚,同時在以往的多次實戰中也表現不差的1937年式步槍則是受到了士兵們的排斥,最后導致陸軍不得不從庫存里抽調大量的1936年式沖鋒槍,同時下達緊急訂單大量制造1936年式沖鋒槍以發放部隊使用。
不過1936年式沖鋒槍雖然火力密度大,但說到底它還只是一款近戰武器,顯然是不可能完全取代步槍成為單兵主要武器的,所以陸軍在當時除了緊急訂購大量1936年式沖鋒槍以暫緩燃眉之急的同時,也在緊張開發新一代的步槍。而受到當時士兵們反饋回來的火力密度不足等因素,陸軍對新式步槍提出了兩個非常重要的要求,那就是要求新式步槍必須擁有三十發的彈夾,可以采取連射、單射兩種射擊模式。同時為了避免研發出來一款沖鋒槍,也是要求新式步槍必須具備三百米以上的有效射程,而且在這個射程上還必須確保較高的精度。
當時還是戰爭期間,而戰爭時期里各種新式武器的研發都是非常迅速的,陸軍裝備部給各大國防承包商下發了招標條件后,很快國內的十幾家國防承包商就是拿出了數十種的設計方案,經過緊張的挑選和試驗后,選中了天津友邦機械公司設計的原型槍,并迅速定型為1944年式步槍。
該步槍標準彈夾容量為30發,繼續采用中國陸軍的標準步槍彈,也就是6.8*50步槍彈,縮短了槍管后有效射程依舊能夠達到三百米以上,另外該槍有多個備選子型號,比如可以采用折疊式槍托,進一步縮短槍支長度,提供作戰時的靈活性。另外也可以加掛兩腳支架,采取彈鏈供彈發射的模式,如此一來搖身一變就成為了一挺輕機槍。
當然這些子型號先不說了,1944年式步槍最為主要的還是他的連發射擊模式,可以在短時間內傾瀉密集的彈雨。
使用1944年式自動步槍的一個中國陸軍步兵班,在火力密度上足以壓制一個使用1937年式半自動步槍的步兵排或者壓制一個使用1916年式栓動步槍的步兵連。
雖然說當時研發1944年式步槍的直接目的是為了獲得一款能夠在叢林地區作戰時的單兵武器。但是他的優秀性能也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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