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吉利斯(一)(2/2)
號的訂單只有船體,甚至連武器都被中國指定為英國貨的時候,美國依然興致勃勃的接受了這份訂單。當然了,這種情況讓美國國內的大軍火商們尤為不滿,因為武器,尤其是軍艦上的巨炮這種東西規格是很重要的,一旦一開始中國全部用了英國武器,那么往往以后也都是繼續沿用英國武器,所以當時的美國軍火巨頭伯利恒公司為了飛鴻號上的武器幾乎是掙破了腦袋,美國的國務卿乃至駐華公使都是參與到了其中,但是最后他們卻是無法改變中國的決心。
不過依舊想要中國龐大軍火市場的伯利恒公司并不甘心,恰好當時中國也有大規模擴建海軍的心思,所以就有了打算幫組中國重建海軍的計劃。當時美國正在執行‘金元外交’政策,為了維護軍火商的利益,為了擴大美國在華的影響力;同時更重要的是日本海軍越來越龐大,在太平洋上給美國海軍造成了極大壓力,并且還有一個英日同盟時刻壓著美國,所以美國『政府』也就有了扶持中國海軍的想法。
現今時期里,美國的外交政策是以中立為原則,同時輔以金元外交。也就是盡量避免軍事沖突,然后用大把大把的美元開道,主張門戶開放,為美國資本和產品尋求國際市場,。不過這年頭幾乎全球都充斥著霸權主義,到處都是赤『裸』『裸』的弱肉強食,單憑金錢開道是很難讓別人門戶開放的。
尤其是在遠東地區,之前的美國鐵路行業在中國東北就已經慘遭滑鐵盧,差不多到嘴里的肉硬生生的被日本和俄國給搶了去,同時又因為英日同盟的關系,使得美國海軍所面臨的壓力太大。
如此情況下,美國產生扶持中國海軍的想法就不難理解了,因為好處是顯而易見的,國內的軍火商可以得到大批量的來自中國的軍火訂單的同時又可以擴大在華影響和勢力,美國海軍還可以借助中國海軍的成長來減輕日本海軍來帶的龐大壓力。
然而駐華公使嘉樂恒卻極力反對,他在6月寫給國務卿的信中最后寫道:“如果允許我表達對這項計劃的意見的話,事實是中國不需要任何龐大的海軍;他們也許只需要為沿海和內河巡邏警察工作所需的、或為緝私和鎮壓叛『亂』和訓練官員所需的已有的炮艇、游艇,等等,但戰艦對他們沒有任何用處。他們沒有錢支付這些戰艦,也沒有能夠『操』縱這些戰艦的官兵。這是目前普遍的看法:如果他們有一艘或更多的戰艦,在某種程度只能加強或擴大日本的海軍,因為如果日本與中國或其他國家發生麻煩,在他們需要時日本會攫取這些戰艦,中國和其他國家都不能阻止它的發生。由于他們的固執和保守,中國人有許多的想象和虛驕心理,他們熱衷于表面文章,不關心事物的本質;他們喜歡擁有一個大國的所有標記,并像大國那樣受到尊敬。因此,他們想要陸軍和海軍、槍炮和堡壘、戰旗、戰鼓和軍號,同時卻沒有使用它們的經驗或能力,此時他們對戰艦的需要還不如一個小孩對槍的需要。鑒于他們發動的許多實際改革以及他們正在倡導的教育工作和商業及資源的開發都急需金錢,并且也因為他們的稅收或其他的收入來源都到了極限,因此,在我看來,鼓勵他們負債發展海軍或進行龐大的海軍投資是不明智的,甚至是一個不友好的行為。我想沒有任何比它更大的金錢浪費。我對該項目有如此強烈的信念,以至我不能不表達自己的觀點”‘此段摘自網絡資料《清末重建海軍的努力--海軍大臣載洵訪美與中美海軍合作計劃》,對伯利恒合同或清末民初海軍有興趣的同學可以去搜來看一下。’
盡管嘉樂恒極力反對,但是在伯利恒公司以及美國海軍的推動下,前清和美國『政府』還是進行了相關的談判,并在武昌起義之際以密約的形式簽訂了合約,而這份密約,也就是所謂的‘伯利恒合同’。 辛亥大軍閥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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