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真相之十一(2/2)
他沒有看見過我。
餐廳前面的路燈雖然不亮,但我一眼就看到了他,因為他穿了一件深紅色的羽絨服。他剛好從餐廳里面出來,正在鎖門。我本來是想過去喊他的,但我跟他還有一定的距離,他鎖好門之后快步就離開了,我在后頭追也沒有追上。
我回去沒多久之后,餐廳就發生了火災。我們都去了現場救火,我也看到了黃志高,他當時救火救得挺積極的。那件紅色的羽絨服還被燒了幾個洞。
后來警察來調查的之前,他找到了我,說他不想被人知道那天晚上他在外頭會情人,讓我替他隱瞞。
他又給了我一千塊錢,我說那天晚上我看到他從餐廳里出來,我問他去干什么了。他回答說他充電器忘記在餐廳了,他是回去拿充電器的。我當然不相信,他賭咒發誓說他真的只是回去拿充電器。
第二天,餐廳毀了,我們也就散伙了,他沒了工作,家里又有一大家子人要養。
他還算是有良心,給了我一筆分手費,讓我去過自己的一生活。
去年,我再一次回到春陽的時候,才發現他當了大老板。
我當然不會放過這個機會,他對我并沒有多熱情,看在過去的份上,給了我一筆錢,讓我以后別再去找他了。
這么一棵搖錢樹,我當然不肯放手。我說,要不搭理我也行,火災那天晚上那件事我怕是瞞不下去了。
他果然害怕了,給我租了房子,答應每個月給我錢花,是隨便花的那一種。
我當然不甘心只做他的情人,他也答應我跟他老婆離婚,然后娶我,但他只是嘴上說一說,遲遲不肯行動,所以我才去找他老婆攤牌,沒想到,那個丑女人也不是一個省油的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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