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撕破臉皮(2/2)
意思。
韓仲秋卻料定了,陳依曼的消失必定跟沈初云有關。一掌狠落在書桌上,眼睛怒瞪著沈初云,咬牙切齒地質問:“你怎么會知道她在哪兒,你是不是派人跟蹤我?”
“我跟蹤你做什么?”沈初云冷笑一聲,白著眼上下打量他,故意說反話,“你不是天天都回來的嘛,我已經很知足了。”
不用再往下問了,只看她那雙眼內并沒有多少訝異的成分,韓仲秋便知自己猜得不錯。急得脖子都紫漲起來,一臂掃過書桌,呼啷啷一聲,紙筆書本茶具落了一地。口內還嚷著:“你這個背信棄義的女人,果然老話說的不錯,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咱們說得好好的,你幫我照顧依曼,我就天天在家住。你,你居然騙我!”
沈初云唇角卻譏誚地一扯,這話說得沒來由,她對韓仲秋的態度從來都不是什么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擺出這副盛氣凌人的樣子,似乎要給她扣上妒婦的帽子。還真是不可救藥的大男子,真以為自己是塊寶,誰都要搶他。
因就兩手向外一攤,無奈地冷笑道:“我天津的朋友并沒有哪處不周到的,按照你的吩咐,送了一百塊的家用過去。怎么,她是沒拿到這個數呢,還是嫌少了?若是嫌少,可不怨我呦。”
“你撒謊,若你朋友真的去了,就該知道……”韓仲秋一時情急,差點就要說出自己的調虎離山之計。
沈初云的眸子斜向上,迎著他血絲分明的眼,抬手往鼻梁上抹了抹吐沫星子,無比冷靜地替他把話說完:“地址是對的,有人住在那兒,只是不叫陳依曼。我朋友跟我說時,我的確是很生氣,不過再一想嘛,你外頭還有二姨奶三姨奶四姨奶,或許你說得不夠明白,或許我悟得不對。不拘是哪一個,既然和你做了交易,就該信守承諾的。否則,拿了你的錢不辦事兒,倒好像我在冤你的錢。我是不缺這一百塊錢的,倒是掙辛苦錢的女子,多不容易啊!今兒為了生活到處換房子,明兒為了生活可能就要到處換人了,我又何必去為難她們呢?”說到最后,眼中神色充滿了輕蔑。
韓仲秋因就斥道:“你說話尊重些!”
幾乎是未經思考,沈初云登時騰地站起,聲嘶力竭地一連串向他反問起來:“你要我尊重什么,人還是婚姻?尊重,是給自重者的。你尊重過我、尊重過婚姻嗎?沒有!那我又何必去尊重你,尊重你的婚外情?陳依曼尊重過她自己、尊重過我嗎?都沒有!那我又何必去高看她?!”
沈初云覺得頭頂燒得熱熱的,耳邊一直嗡嗡作響,眼前的人面目模糊。
“尊重”二字由韓仲秋這樣的人說出,能不叫人惱怒嗎?這是沈初云希望在婚姻里得到的,最起碼的底線。但是韓仲秋卻從不曾給予過,這便成了她最為憎惡、最不可觸碰的傷疤。而今天,他居然為了自己那點子擺不上臺面的爛事,反口指責她為人不尊重。
韓仲秋或許也自知理虧了,聲勢就弱下去許多:“我不跟你打嘴仗,你快告訴我,她現在在哪兒。只要你說,咱們既往不咎。”
沈初云將身微微一斜,兩臂抱于胸前,眼內噙著嘲諷,問道:“你認為我會再三再四地相信一個滿口謊言、滿心詭計,只為一己私欲、情欲的小人嗎?”
精準的描述,精準地刺中韓仲秋的最弱點,繼而惱羞成怒,再無半分哪怕是虛假的紳士風度,一把掐住沈初云的脖頸,將人拽到近前,沖她狂喊:“我是你丈夫!”
沈初云眼中立時就起了血絲,身子半懸著,勉強靠一只細胳膊撐在桌上,才不至于顛來倒去站不直。一手則拼盡全力掐著韓仲秋青筋暴跳的胳膊想讓他放手,用盡力氣地回敬著他的暴跳如雷:“你也可以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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