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七章 易借難還(1/2)
柳光蘭按按“呯呯”狂跳的胸口,彎腰從矮柜里掏出數個打包餐盒、方便袋。她快速將巨款塞進餐盒-蓋牢,雙手微顫捧著餐盒,心道:這下姍姍上學有望了,等于是救我一命;這筆錢一定要還給寧遠富!等姍姍考上大學,不管是在城里,還是回妙嶺,做牛做馬、再苦再累,都要攢錢還上!
“小蘭,客人走了,幫忙把桌上清干凈-碗筷擺好,訂晚餐的客人要來打牌!”老板娘在門口喊。飯店生意確實好,絡繹不絕。“曉得了-”心情大好的柳光蘭趕忙答應,手腳麻利地收拾桌上的殘羹冷炙。她將放在一旁的一盤青椒肉絲、一盤炒素雞,還有半瓶五糧液—統統打包:菜帶給女兒吃,酒留著下次給富哥喝。
有錢好辦事。接下來幾天,在張明莉幫助下,袁姍姍順利入學;柳光蘭母女倆住進張父舊宅。當然,云鳳飯店的幫廚辭了,女人帶著所剩無幾的積蓄自此進城。
柳光蘭想到的第一件大事就是上班掙錢,因實在不好意思再麻煩表姐,便獨自到離桐溪中學不遠的八卦商城找工作。她將商城一帶的酒店、餐館、大排檔問了個遍:沒有一家不是要上夜班的,有的甚至要干到下半夜;月工資在2000元左右,包吃不包住。她有地方住;對“吃”不講究;工資是正常行情;讓她不能接受的是—沒時間給姍姍做晚飯。女兒正在長身體,學習負擔重,中餐可以在學校食堂吃,早、晚飯是絕對不能馬虎的,否則-“陪讀”就失去了意義!
她不死心,生活逼著她也不能“死心”,便一邊撿破爛賣,一邊繼續找合巧的差事。終于她在平價水果批發商場找到一份售貨員工作:上白班;一個月1800元,管中飯。
為了省錢,她早晨等女兒吃完早點上學,喝點稀飯充饑。中午在商場吃下兩大碗飯。晚上提前吃些爛水果,然后給女兒做魚蝦、做肉、蒸蛋、熬湯;等女兒大口大口吃飯時,她便做家務,還笑瞇瞇說-在店里吃過了。為了增加收入,每當姍姍去上晚自習,她便騎著自行車,帶上手電、大蛇皮袋去撿破爛。她時刻戴著明軍結婚時給她買的手表,總趕在女兒十點半下自習前到家,燒上熱水......
就這樣,到了去年臘月間,柳光蘭保住了母女二人生活,還存下五千元。她想到寧遠富借給她錢后,一直沒聯系“感謝”,覺得實在難為情,便在一個休息日早晨打他手機:請他來家里吃午飯?寧遠富立馬答應—聽聲音很高興!她趕緊去八卦商城農貿市場買菜。燉一只豬蹄膀、紅燒兩條鯽魚、炒了兩個素菜,配上一碟花生米-給男人下酒,酒便是那半瓶“五糧液”!
兩人吃得很開心。寧遠富主要說年輕時對女人如何如何喜歡;還問姍姍怎么不在家?女人只是聽著,偶爾笑笑;告訴男人-女兒在學校食堂吃中飯;再就是對“借錢”千恩萬謝。男人借著酒勁兒說,要帶女人見見世面,看他如何贏錢。柳光蘭推辭說,上班忙-不方便;實在抵不住男人熱情,只得答應“找機會看看-”。一頓飯吃了將近兩個小時。寧遠富離開時說,下次給她買個手機,方便聯系。女人沒答應,還勸他少賭博,給兩個姑娘存些錢“好上學”。
今年三月份一天,寧遠富找到柳光蘭上班的水果店,真送給她一部新手機-連卡都上好了,號碼是“13856**0333”。她堅持不要。男人發怒—她不收,就摔掉!女人只好收下手機。有了手機,兩人聯系就更頻繁些,感情也隨之逐漸升溫:男人欲找回初戀,女人則只限于“感恩”。經不住富哥一再央求,柳光蘭偶爾陪他吃飯、喝酒——前提是不能有外人參加。一次夜里寧遠富喝多了,嚷著要去金鳳凰洗浴中心“靠澡”,她執拗不過,只好送他去。誰知道一進入包廂,男人便摟住她不松手,她嚇得半死,連推帶掙才擺脫—逃回家里。那一夜她翻來覆去想了很久很久......
后來,寧遠富打電話來道歉“我酒喝多了,喝狗肚子里了!我該死!”,還在臉上打地“啪啪”響。她心一軟,便原諒了男人,但斬釘截鐵地表示:再也不單獨陪他上澡堂子。自那以后,男人就像消失了一樣,沒再和她聯系。柳光蘭雖然心里覺得有些失落,并未太在意:姍姍的高二學年就快到了,她得抓緊時間掙錢!
中秋節剛過沒幾天,寧遠富突然打電話來,女人又驚又喜,接聽下來——她如遭五雷轟頂:光頭問她“要錢”,限她3天之內還出四萬塊!別說“3天”,就是-30天—300天,她也還不出來。她剛想問原因,對方已掛斷。她打過去,沒人接。柳光蘭扶著貨架穩穩神兒,仔細回憶男人的電話內容和語氣:不是開玩笑,是真要債!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這個道理-她懂。何況寧遠富送的那筆錢,她牢記“是借的,是必須還的”。“錢”的問題再次像泰山壓頂般襲來!可這么短時間從哪里弄錢來還呢?來縣城一年有余的柳光蘭眼界開闊不少,思維也變得活絡些,覺得4萬元不像去年那樣是“天文數字”。她還下意識認為:憑著這一年多的交情和老感情,就是三天之內還不上,富哥也會體諒的。但“盡力還”是必須的!
柳光蘭盤算著:存折上有“1萬”;身上和家里的零錢加起來,差不多有五百;前段時間撿的破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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