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6章:四方云動(求推薦)(1/2)
當天下午。鵬城警察總局。
總局局長對著眼前的一幫手下,大發雷霆。
“你們都是干什么吃的!讓人家在你們眼皮底下,把店給砸了!你們事先不知道嗎?事后連個人影也沒抓到,你們跟豬有什么區別?”
挨訓的幾個警察低著頭,一言不發。
林瘋子的夜店。
警察正在清理廢墟。清理出管制刀具一批,土質獵槍兩支,土制手槍三把,子彈八十發,三只保險柜里,現金若干,其中一只保險柜藏在了墻里,墻被砸壞了,保險柜就露了出來。
鵬城某醫院骨外科。
今天這里已經人滿為患,而且都是警局送過來的。更奇怪的是,受傷狀況基本相同,都是四肢骨折。最慘的是一個叫林耀華的,四肢都被打斷了,粉碎性骨折。其他傷者,都是斷了兩臂和一條腿。
這些傷者基本上都需要手術治療,目前是無法詢問了,警察只有詢問病人家屬。漁幫林瘋子的堂口,還有一百多人在外面打理生意,今天沒有在夜店,現在都跑醫院充當家屬護理傷者來了。
警察詢問他們的時候,他們的回答相當一致:“這事肯定是桃花仙那幫王八蛋干的!他們昨天還派人來遞話,說今天來砸店的?!?
這還用你們說,我們也知道是他們干的,他們昨天還威脅我們警局來著,我們能不知道嗎?關鍵是證據呢?
“你們有什么證據嗎?”
“你們警察是干什么吃的?這么多人被打傷了,還不算證據嗎?”
鵬城官府某辦公室。
一個人在對著一群人大發雷霆,這群人里就包括警察總局局長。
“兩百五十人重傷!這是典型群死群傷惡性事件!我都可以引咎辭職了!三天之內發生兩起惡性打砸事件,一次比一次嚴重!你們就是這樣維護社會治安的?這兩個案子,你們幾天能破案?表個態吧!我辭職之前,你們是否能破案?”
“三天!三天不破案,我先引咎辭職!”總局局長說。
趙燦光帶來的這三百人,被強制解散了,解散的時候,都被記錄下了身份信息,并拍了照片,以免他們留在鵬城鬧事。
李東文剛回到了天仙酒店沒多久,警察就找上門來。
“不見!讓他們去找律師談?!崩顤|文吩咐周道平。
周道平把兩個警察攔在了門外:“我們老板是港島人,現在身體不舒服,需要休息。你們有事的話,可以跟我們老板的律師談?!?
兩個警察看了看門口站著的幾個保鏢,沒有硬闖,回去復命去了。
鵬城某區警察分局。
一幫人正聚在一起,分析案情。
“都不用懷疑,這肯定是桃花仙公司找人干的,我們現在只需要找出證據?!?
“桃花仙公司那個姓趙的,昨天來局里威脅我們,算不算證據?”
“打砸的那伙人,跟桃花仙門口那些人,一樣的服裝,一樣的帽子,一樣的鐵鍬,這算不算證據?”
“被害人的證詞算不算證據?被害人說遭到了砸店的威脅,算證據嗎?”
大家說完這些,自己有搖頭否定了。人家來警局都敢威脅,還怕你們?這些連間接證據都算不上,桃花仙公司可以輕松否認掉,抓不到肇事的兇手,一切都是白搭。
“我們特么的中了調虎離山之計了。我們把那三百人當成了重點關注的對象,把我們的警力都吸引過去了,誰成想動手的是另外一撥人。”
“我們沖進去的時候,店已經被砸完了,里面斷電了,什么也看不清楚,當時又沒帶手電……”
“敵人太狡猾了……”
“敵人太囂張了……”
“敵人太迅速了……”
“兇手那么多人,能藏哪去去呢?”
“街上的監控,有線索嗎?”
“附近的監控都遭雷劈了……”
“這場暴雨來的太蹊蹺,天氣預報說今天是大晴天……”
“現在可不是大晴天嗎?天氣預報也沒錯啊,那就是雷陣雨……”
“那是大暴雨好嗎?你又沒去現場……”
“跑題了,跑題了?,F場收集到什么指紋和足跡嗎?”
“現場太亂了,兇手幾百人,傷者幾百人,我們自己人幾百人,怎么查指紋和足跡?外面又下著暴雨……”
“漁幫的人也不是什么好鳥,藏著那么多違禁品……”
“桃花仙專賣店被砸的案子,只要漁幫的人肯招認,到是能破了。然后,就可以認定,這是桃花仙公司打擊報復了……”
“還是要找到肇事的直接兇手……”
“我們已經封鎖了出城的交通路口,這幫人就像憑空消失了一樣……”
這幫警察似乎進入了一個死循環,抓不到肇事的兇手,這一切只是猜測,根本定不了案。
警局的另一間辦公室里,兩個人在低聲商議著。
“我們在漁幫的線人,有消息嗎?”
“也在醫院里躺著,四肢三處骨折,只有右腿是好的?!?
“桃花仙的專賣店,是他們漁幫干的吧?”
“他說他沒參與,也是后來才知道的……”
“我們能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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