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二章 交往(2/2)
:“阿偉怎么了?出什么事情了嗎?”
“你兒子,把人家的漂亮女兒給拐了。”
……
京城天水灣區星巴克咖啡館,張偉端起桌子上的咖啡,嗅了嗅咖啡散發的香氣,而后品嘗了一口咖啡,道:
“夢瑤,找我有什么事情,你就直說吧。”
“咳,你這個人心機那么重,應該已經猜到了,我找你來到目的吧。”李夢瑤輕咳了一聲。有些不好意思的說道。
“呵呵……”張偉呵呵一笑,目光炯炯的盯著李夢瑤說道:“這么說,你答應做我女朋友了。”
“胡說,我跟你都沒有交往過,憑什么要做你的女朋友。”聽到了張偉的話之后,李夢瑤呵斥了一聲,道。
“不是你自己說,我已經猜了嘛。”張偉笑道。
“哼。”李夢瑤嬌哼了一聲,也不想跟張偉拐彎抹角。輕咬了一下紅唇,鼓起了勇氣說道:
“我答應你之前的提議,可以試著跟你試著交往,不過如果我覺得不合適,或者我有喜歡的人了。那么這種關系立即終止。”
“哦,那你這么說,豈不是對我很不公平。”張偉笑道。
“如果你覺得我不合適,或者有喜歡的人了,也可以立即終止這種關系。”李夢瑤說道。
“好吧,我同意。”張偉說道。
“在我們交往之前,還要進行約法三章。你要是違反了規定,那么我們兩個的關系也就終止了。”李夢瑤說道。
“可以,那就說說你的約法三章吧。”張偉不以為意的說道。
“我都記在紙上了,你自己看一下吧。”李夢瑤一邊說著。一邊拿起隨身的皮包,從里面拿出了一張紙,遞給了對面的張偉。
一開始,張偉還有些不在意。以為李夢瑤抹不開面子,才搞了這么一個東西。但是看到上面羅列的條款,密密麻麻的有十數條,讓他不禁有些愣住了。
張偉右手拿著那張單子,細細的看著上面的條款,默念道:“第一條,沒有女方的允許,男方不得故意散播兩人關系。”
“第二條,沒有女方的允許,男方不得觸碰女方的身體。”
“第三條,兩人以朋友的方式相處,男方不得提出非分的要求。”
“第四條……”
看完了林林總總的十幾條,張偉發現如果按照上面的約定,那么張偉這個名義上試著交往的準男友,其實跟普通朋友沒什么區別,雙方很難有親密的接觸。
“怎么樣,我說的這些條件,你都能接受嗎?”看到張偉看完了條款,李夢瑤問道。
“呵呵……”
張偉呵呵一笑,對于這上面的條款,他打心眼里不接受,如果,真要按照條款上的執行,他這一輩子也別想泡到李夢瑤。
不過,條款是死的、人是活的,張偉覺得這個條款有什么效力,更不覺得這張紙有什么約束力。
即便答應了李夢瑤的條款,只要先把名分給確定了下來,張偉不按照條款去執行,李夢瑤又能如何?難道還能拿著這張紙,去司法機關告他不成?
“好,我答應你。”張偉一臉誠懇的說道,不過,這份誠懇有幾分真實性,那就不得而知了。
“嗯,那以后就按照上面的規定,你絕對不能有不軌行為,不然我們兩個關系就立即停止。”李夢瑤再次告誡道。
“嗯,可以。”張偉斬釘截鐵的說道。
“那就這樣吧,事情也已經談完了,我就先回去了。”李夢瑤拿起自己的皮包,站起身來,說道。
“等等,咱們不是說要試著交往嗎?你就這么離開了。”張偉有些詫異的說道。
“是呀,話也說了、咖啡也喝了,不然你還想怎么樣?”李夢瑤說道。
“你……”看到李夢瑤的樣子,張偉有些無語了,組織了一下語言說道:
“既然咱們要試著交往了,為了表示對你家人的尊重,我至少也要去你家拜訪一下,見一見李叔叔和向阿姨吧!”
聽到了張偉的話之后,李夢瑤捂著小嘴,有些吃驚的說道:“啊,你要去我家,這不大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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