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零二章:主仆對薄公堂(1/2)
那為首的捕頭掂量了一下自己手里的銀子。隨后便也改了口,將自己知道的事情都告訴了周氏。
「夫人府上是不是曾經有一個姓方的侍女。」
聽到方姓侍女,周氏立刻便想到了方月兒。
當下她的眼中只也不自覺的閃過了一陣厭惡。
她沉默著點了點頭「是有一個方姓侍女,怎么了?那丫頭跟你們說什么了嗎?」
捕頭點了點頭道「是啊,那侍女說你們拐賣良家女,逼良為娼呢。」
聽到這話,周氏立刻出言嘲諷道「逼良為娼?她是這么跟你說的?她那賤樣還要我逼嗎?到處勾引男人,她不就是個娼嗎?」
聽到周氏這話,那捕頭只道「夫人,她的私德我們是管不了的,但是她是良家子的話,咱們的確不能將其往火坑里推,您不如還是跟我們走一趟吧。」
聽到捕頭的話,周氏雖然不想走,可眼下似乎也沒有更好的選擇了。
所以周氏最終還是跟著他們走了。
周夭娘擔心自己母親,自然只也跟著過去了。
他們一行人坐上了前往楊柳鎮的馬車,大約十來分鐘后,他們便也到了楊柳鎮的縣衙。
一到了縣衙,周氏便看到了一旁站著的方月兒。
一看到方月兒,周氏便是怒目而視。
「死丫頭,你敢告我!」周氏出言罵道。
被罵的方月兒卻是不以為意道「告你就告你了!你還有什么好說的,更何況你逼良為娼,我告你怎么了?」
周氏聞言便也立刻道了一句「你還用我逼,你這***,你從來到我府上起便不斷在勾引男人,我將你發賣到那地方,還不是為了滿足你的愿望。」
不想方月兒一見周氏說這話后,也不與周氏爭論了,她只立刻對縣令道「大人,您聽到了嗎?她承認是她將我發賣往麗春院的!」
「她就是在逼良為娼,您可一定要為我做主。」
因為周氏與方月兒的爭執,場下亂糟糟的,那縣令當即便用驚堂木一拍「你們都給我閉嘴!讓本縣令一個個來問你們話,沒問到話的不許開口,不然大刑伺候!聽到了嗎?」
一聽要用大刑伺候,不止是方月兒,便是周氏當即也沒再吭聲了。
而縣令見這二人冷靜下來后,便也立刻對二人道了一句「今有民女方月兒狀告其主家逼良為娼,將良家子充做奴婢賣予麗春院,周氏你可服這個判決?」
周氏聞言立刻道「我不服,她本就是個娼妓,是我家的奴才,我將她賣到哪里去那都是我的自由!她以下犯上,狀告主家,老爺,您應該對她大刑伺候才是!」
一聽周氏這話,方月兒也是急了。她只立刻高聲反駁道「大人,我并非她家奴婢,我的賣身契,也不過才簽了十幾年的契約而已。況且這契約幾日前已經到期,可她卻在契約還有幾日的時候,將我轉賣到了麗春院,在那里我受盡折磨,還請大人一定要為民女做主,為民女伸張正義,將周氏繩之以法啊!」
縣令沒有應方月兒的話,他只是轉頭看向周氏道「周氏,這方月兒說的可是真的?」
周氏顯然也是無所顧忌,當下的她只立刻道了一句「是真的又如何?」
一聽這話方月兒立刻道了一句「大人您聽到了吧!她承認是真的了?」
然而對于方月兒的嚷叫,縣令卻是只對她道了一句「你給我閉嘴!本縣令沒有問你話。」
聽對方這樣說,方月兒果然不再多言。
而周氏則也在此時開口了「她那契約確實是簽的活契,可是我買她的這段日子里,她總歸是歸我支配的吧?」
聽到周氏這話,那縣令點了點
頭「那倒是。」
周氏隨后又道「這不就結了,我在她契約沒到期的時候將她賣給麗春院那可不就是我的自由!」
聽到周氏這話,那縣令都有些無語了「夫人,事情可不是這樣算的。」
「不是這樣算的,那還能怎么算?您總不至于說我這丫頭我還不能轉讓了吧?」
聽到周氏這話,縣令只能無奈道「您簽的不是死契,理論上來說,您確實不能將對方發賣出去!畢竟這并非完全屬于您家的財產!」
「怎么就不是我家的財產,我花錢買了她,她去哪里可不就由我支配,更何況,我原本也沒打算對她怎么樣的,是這丫鬟自己不聽話,我不過懲罰她一下,我怎么就沒有資格了?」
聽到周氏這話,那縣令只也立刻出言糾正道「夫人,話可不是這樣說的,事也不是這么辦的!」
「怎么就不是這樣辦的?」周氏顯然十分不服氣。
縣令沒奈何只能低聲解釋道「我打個比方哈,您去借隔壁的東西,人家把東西借給你了,可你轉頭就賣了,您覺得這有道理嗎?」
周氏想了一下,立刻搖頭「沒道理!」
一聽周氏還能說清道理,縣令只也立刻擺出一副孺子可教的神態。
「你能想通,那倒是還好。」
可沒想到周氏在說了沒道理之后,只又立刻道了一句「可是大人,我覺得您說的沒道理啊!」
縣令無語道「我說的怎么沒道理了?」
周氏聞言便也立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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