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在野(1/2)
b史可法知道“除封疆、逆案、計典、贓私不準起用”,最關鍵的就是“逆案”二字,東林與閹黨是不共戴天之敵,根本沒有緩和余地,其余三種情況都只是附帶。
但問題在于東林君子中因為“封疆、計典、贓私”三種情況不幸落職者也不在少數,真要引發黨爭東林這邊也有很多在野官員會無法起復。
只是一旁的張慎言卻是笑出聲來:“大司馬,這件事你只管放心便是!誰叫南都現在掌握在我們手里,我想大家都分得清誰是君子誰是小人,關鍵是要堵住這些亂臣賊子的起復之路。”
對于一脈相襲的東林、復社來說,他們之所以敢于打著“立賢”的名義擁戴潞王,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自枚卜案之后,東林君子一直在京師失意紛紛被貶落南京,但是在京師失守的現在他們卻因禍得福在南都占據了絕對優勢,想怎么折騰都行。
史可法卻覺得張慎言這句有些孟浪:“有些事情不能操之過急,真要把人逼急了就沒有緩和余地!”
呂大器卻是笑了起來:“大司馬放心,我們辦事向來是留有余地,而且我并不是完全反對起復逆案中人,而是反對起復馮銓、阮大鋮,所以才會特意把監國詔書改回去!”
張慎言也有同感:“沒錯,我們與閹黨之間自然留有余地,但唯獨馮銓、阮大鋮不可起復!”
也有人提出了相對緩和的建議:“馮銓起復不起復這事可以再議,阮大鋮絕對不可起復!”
“是啊,起復逆案中人的問題與否我們可以與馬瑤草慢慢談,但唯獨阮大鋮不能起復。”
史可法明白他們為什么要堅決反對起復阮大鋮,雖然在欽定逆案之中,阮大鋮并不是什么重要角色,甚至有許多人認為他并非閹黨,位列欽定逆案完全只是一個冤案。
但是阮大鋮流寓南都十幾年,已經圍繞著阮大鋮形成了一個極其龐大而復雜的政治集團。
這當中既有許多當年與東林敵對的逆案中人,也有一些因為與東林對立而打入閹黨的在野官員,還有一些與閹黨、東林都沒有關系的逍遙派,甚至還有一些像楊龍友、方以智這樣的東林與復社中人。
欽定逆案已經是崇禎二年的舊事,當年列入逆案的閹黨骨干早已經是風云流散甚至已經成為一堆白骨,但是北方圍繞著涿州馮銓,南方圍繞著阮大鋮都形成了一個能量驚人的在野集團。
崇禎十四年周延儒復相,就是東林與阮大鋮、馮銓雙方聯手運作的結果。
只是周延儒復相之后既然東林眾正盈朝,阮大鋮當即向東林提出起復的請求,東林卻很清楚阮大鋮就是一個風向標。
一旦阮大鋮復出,他背后的在野集團也會跟著一同起復,所以直接拒絕了阮大鋮起復的請求讓他換個人選,而阮大鋮只能退而求次,向周延儒推薦了已經在南京流寓十多年的馬士英。
而在場的諸位東林大佬與阮大鋮雖然沒有無法化解的政治恩怨,不少人甚至同阮大鋮還有點交情。
但是他們都覺得一人得道雞犬升天,若是馮銓、阮大鋮得以起復,將會引入許多敵對的在野官員形成一個強大的政治集團,朝局將會徹底失控,南都也不再是東林占據絕對優勢的地盤。
相對于遠在北直隸的馮銓,阮大鋮的威脅更大,畢竟他在南京已經經營了十多年,與很多東林的老對手建立起攻守同盟。
阮大鋮在野尚且能讓周延儒復相馬士英起復,一旦起復入朝,象張捷、楊維桓這些東林的老朋友肯定也跟著一同起復,東林好不容易在南京經營起來的優勢局面只能盡付東流。
而史可法也接受了他們的意見:“阮大鋮不可起復,讓馬士英與盧九德換個人吧!”
他覺得馬士英應當能接受自己提出的條件,崇禎十四年就是因為阮大鋮不能復出,所以阮大鋮才向周延儒推薦了馬士英。
而馬士英的看法卻完全相反。
對于劉永錫來說,他還是第一次參加這樣高規格的宴會。
雖然只是一場家宴,而且赴會幾乎都是貴州鄉黨,但是除了鳳陽總督馬士英之外,在場的人物不是舉人就是進士,而且有著相當輝煌的過往,現在都等著馬士英入閣之后自己能夠有揚眉吐氣的一日。
曾經任過四川巡撫的田仰是萬歷四十二年的進士,馬士英的姐夫越其杰是萬歷三十四年的舉人,崇禎初曾任霸道兵備道副使,就連楊龍友的妹夫周祚新也是崇禎十年的進士,還有一個馬士英的女婿章爾佩同樣是舉人出身。
但是不管他們有怎么樣輝煌的功名與歷史,現在這群貴州人幾乎都是落職在野,只有馬士英的姐夫越其杰與馬士英的另一個妹夫李章玉跟著馬士英監軍鳳陽。
原本新朝新氣象,這些人對于起復已經頗有把握,但是監國詔書上多出了“除封疆、逆案、計典、贓私不準起用”這句話之后,家宴的氣氛就變得格外凝重起來。
雖然在場之人覺得自己落職的原因未必就屬于“除封疆、逆案、計典、贓私不準起用”,但問題在于命運完全掌控在外人之手,因此落職十多年的四川巡撫一見到劉孔昭就說道:“誠意伯,這次起復的事情又要拜托您了!”
劉孔昭與田仰這個貴州人交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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