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5章 入冬(1/2)
九月霜始降,婦功成,可以授冬衣。
寒衣節后,風霜愈漸侵時,冬的氣息逐漸濃厚,皇帝陛下卻已經授意太常寺、光祿寺籌備元日典宴,又詔令天下,自歲除日始,王公貴族不禁樂舞,來年新春的元宵燈節亦照例設行,屆時帝后于丹鳳門上,攜百官與民同樂,共慶佳節。
這就是昭示,國喪期除,一切恢復如常,上至君臣下至百姓,皆不用再受穆宗帝的喪制規限。
若依穆宗帝駕崩之日計算,到十月其實已經滿了周年,但那時畢竟未曾正式治喪,這其中足足半年的落差,于大周國統而言,其實也算特例,出于對穆宗這先位先君的敬重,當然應該從治喪日起正式計算大喪禮期,但就看為穆宗擬定謚號“哀愍”二字,便足見賀燁對賀洱的不以為然,平庸之君,不值臣民敬重,故而也不需要按照治喪之日計算喪期,新帝極位后首個新春佳節已經在一片悲悼縞素中渡過,復興二年伊始,也的確應當恢復氣象,歡歌迎春。
絕大多數朝臣都不曾異議,這個時候,他們已經意識到當今天子的確立志銳意革新,性情極為剛毅,但又擅長利用懷柔手段以理服人,行事風格并不顯得躁戾,已經初顯圣君顯主的胸懷,絕非平庸,能力逼韋太后讓權決非偶然,當然也不會聽憑臣子操控,與這樣的君子博弈便必須更加謹慎,否則很有可能身敗名裂不得善終。
但這樣的君主,又的確具備能力平定禍患再創盛世,臣子們也都明白,榮華富貴的前提便是天下太平,就連太后好些殘黨,此時也更加堅定了見風使舵之心——太后固然器重他們,對他們仗勢欺民貪污受賄的行為睜眼閉眼,但當突厥犯境,他們只能跟著太后落荒而逃,多年來積累的財富,因為戰亂損折大半,指不定還會落得國滅受俘的下場,從上品淪落至賤籍,家破人亡都不能避免,又哪還能指望榮華富貴?
跟著天子才有肉吃,只要無損自家利益,他們還哪里顧得上穆宗帝是否憋屈,為一個已經駕崩的君主,開罪眼前的天子,那是愚頑不靈。
但真有部分愚頑不靈的人。
這些所謂的正統派,先是慫恿王相國出面諫止,他們痛哭先帝,憤憤不平,當然嘴上明說的理由,還是“圣上不敬先君,恐損德望”。
王淮準早就將賀洱視為昏君,真心認為當今天子為穆宗擇擬平謚而非惡謚,已經足夠禮敬先君了,此時當然不會聽信慫恿,干脆反駁道:“能損什么德望?歷代先君,喪期皆以歸天之日始計,圣明如太宗、高宗,甚至遺令子民不可哀毀過度,三月后即允婚嫁宴慶,當今天子非先君孝子,而為兄長,遂臣子之禮,守制九月已全禮法,諸位稱‘有損德望’,方為詆毀大罪。”
“正統派”非但沒達成目的,甚至還受到了責備,越發憤憤不平,也不知是誰提議,竟一齊聚到了馮侍郎宅邸,商量著阻諫之事。
馮繼崢自從阻諫立儲而未遂,這段時間極為低調,壓根就沒想摻和國喪提前期除這樁無關緊要的閑事,但又不能倒了“正統派”的氣骨,故而只好也跟著痛哭了一場先帝,方才安撫道:“圣上急于匡復社稷,又哪里是為了尋歡作樂方才如此決斷?國喪之期未除,市坊氣氛壓抑,商市難得恢復不提,更關鍵是不能開科取士、納舉良才,吐蕃、突厥等等夷族待討,財政人心均需振奮,君國又正是用人之計,也的確不能為了哀悼先君,而延怠軍政要務,我等若不以社稷為重,豈非受柄于人?我等并非一君之臣,而為一國、大周之臣,著眼還當以社稷民生為重,不可舍重全輕。”
事實上君父亡故,孝子當守喪三年,然而從古時起,未免哀禮而誤國政,往往皇帝為父服喪,也只有二十七日而已,否則一國之君三年不視朝政,國家還不混亂一團?賀燁為賀洱服喪二十七日,是以臣子之名,為君主服喪,二十七日后公除,民間其實已經能夠通婚行宴,但王公貴族、官宦之家仍要禁止婚嫁樂舞,皇帝以身作則,在一年實際乃九月之內,不能行喜宴諸事,但其實已經可以新納妃嬪。
不過賀燁并沒急著“開枝散葉”充實后宮,其實已經算對賀洱相當禮敬了,那么按賀洱歸天這日計算服喪禮期,又哪里稱得上不敬先君。
馮繼崢等正統派若真斤斤計較,才是無理取鬧、觸律違法,御史言官若行彈劾,皇帝完全可以問罪施懲。
要說來“弟終兄及”,在大周可謂史無前例,“正統派”們沒有前例可依,這才固執地認為當今天子仍然應當行“孝子”之禮,穆宗帝歸天與治喪有半年之差,守制當以治喪日計算才足夠禮敬,他們也不算不通禮法,不過是有違人情。
但大勢所趨,少數人的義憤終將被多數人震服,更何況正統派中,職權最重的馮繼崢亦不愿支持,眾人也只能偃旗息鼓。
另有一個必須斤斤計較的人,當然便是穆宗帝的生母小韋氏,可她已經不再是蜀王妃,做為大歸的婦人,也只能是在韋元平的面前暴跳如雷,眼下連太后都不想見她,更別說鬧去帝后跟前,她一說要去跪哭先君,韋元平甚至嚇得只能把她鎖在居苑。
而新春佳節宮中欲行宴慶之事,自然也會給十一娘增添不少事務,正忙碌,碧奴卻又請見,是為薦舉一位才能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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