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價值百萬的本事(1/1)
安德福心中嗤笑,天下人都知道靈血石乃是天生,無法分辨其中到底是否藏有靈血髓,隨便怎么挑都是賭概率的事。雖然有些好事者總結出了看、拍、透、震四法,說是能夠大大提高選中有靈血髓的機會,但安德福做了這么久的商人,也從來未能成功過。
他笑道:“任憑爵爺挑選。”
一百枚靈血石,也值得二百兩金子,雖然是小生意,總好在開個張。
第一筆生意談成,后面的生意就好談了。
沈振衣也不客氣,點一點頭,走入那一堆靈血石中,隨手挑揀,拋入銀盆之中,只聽當啷之聲不絕,不過是一盞茶的功夫,沈振衣便都挑好了。
“您不仔細看看?”安德福知道隨便怎么橫挑豎挑都是一樣,干脆樂得大度。
“不必。”
沈振衣搖了搖頭,令人取來二百兩金子交給了安德福,又取來許多玉瓶,掰開一塊靈血石,手腕輕輕一抖,就見一道血線飛起,不偏不倚落入一個玉瓶中。
“咦?”
安德福一怔,不信這年輕人的運氣這么好,居然第一塊石頭就開中了靈血髓,趕緊湊上來,舉起那玉瓶觀看。只見瓶中一塊六角形血色晶體如指甲蓋大小,正在滴溜溜亂轉,正是價值連城的靈血髓,不由大呼神奇。
“爵爺,您這運氣也是好極了,第一塊便有斬獲,真是開門大吉。”
雖然心中有疑惑,但他還是歡天喜地的表示恭賀。
這已經是他商人的習慣——或許這真的是這位年輕的斬月之人運氣比較好呢?
沈振衣微微一笑,又捻起了第二塊石頭。
叮。
石頭裂開,又是一道血線飛出,落入玉瓶。
“又中?”
安德福傻眼,嘴里還叫著,“好事成雙,雙喜臨門!”
叮!
第三塊!
叮!
第四塊!
第五塊!
第六塊!
第七塊!
……
沈振衣的手越來越快,每捏開一塊石頭,都必然有一枚靈血髓乖乖的躺在中央。
安德福瞠目結舌,終于一句話都說不出來。直到沈振衣開到第十五塊,他才突然大叫,奔到沈振衣面前,熱切握著他的手腕,“爵爺!您要發財了!這鑒定靈血石之法,價值百萬!”
當今之世,沒有一個人能夠鑒定靈血石中是否有靈血髓。所以石頭的價值,僅僅相當于靈血髓的十分之一,但即使如此,仍然有大量的錢是白花的。
如果靈血石鑒定之法能夠通行于世,那么靈血髓的價格必然會下降,而那些沒用的石頭,一早便會被扔棄。
這對安德福與沈振衣來說都沒什么好處。
但如果鑒定靈血石的方法,只有獨家擁有,那他們能夠賺錢的辦法就太多了。
對安德福來說,他完全可以將一批靈血石中剝取所有的靈血髓,然后再將剩下的廢物石頭退還給礦上或是混在一批料中賣掉,光這個差價,他就能賺得盆滿缽滿。
當然前提,是沈振衣愿意與他合作。
沈振衣停下手,意興闌珊地將手中的靈血石拋回原處,笑道:“安老板怎么知道我這不是障眼法?”
安德福陪笑道:“小人走南闖北這么多年,公子這本事是真是假,我還不至于看不出來。”
他剛才過于激動,這會兒才平靜了些,肚子里打著算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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