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6章仇殺(1/2)
漢森是一個律師,真正的加州大學法學院出身的律師,但這律師也會三六九等,他是混得最差那一等,后來迫于生計,他替黑社會分子辯護,打官司,在這其中發現了有利可圖,受不住誘惑,逐漸成為了其中的一分子。
他與梅爾、貝克、比利四個人聯手,創辦了惡狼幫,將黑幫生意做得風生水起,漢森知道這黑幫生意終不長久,一直試圖正規化,成立正式的公司,將生意正規化,合法化,最終放棄販賣毒品、走私軍火、組織偷渡賣*、開賭場、收保護費等業務。
但他的這些主張受到比利和貝克的反對,他的不認為有什么生意比以上生意來錢快,漢森很難和這些目光短淺的人解釋,世界上最有錢的這一批人,有那幾個是靠做這些上不了臺面勾當的,像他們,辛辛苦苦掙了這么多的錢,還是要交給銀行洗白,如果不洗白,什么大事也干不了,你可以提著五十萬去買跑車嗎;可以提著一千萬去買別墅嗎?估計國稅局的人馬上就會找上門來,國稅局的人比警局的人更難惹,他們完全可以搞死你。
當惡狼幫在十字路口時,比利被殺了,這在惡狼幫引起極大的震動和不安,他們既要報仇,又要爭奪比利留下的地盤,比利的忠心手下自然是希望為他報仇,順勢推出新老大,為此他們不惜與警方進行武裝對峙,而另外三位老大則希望吞并比利的地盤,由四大巨頭進入三大巨頭時代。
黑幫的地盤吞并是血腥而暴力的,他們三大巨頭成功的鎮壓了比利的手下,吞掉了他們的地盤,但現在問題來了?
比利誰殺的?按照誰人獲利誰人干的原則,這在外人眼里,應該是漢森、貝克、梅爾三個人干的才對,因為他們是獲利的人,這應該怎么辦呢?漢森為此而頭痛,應該怎么做呢?這種事不能解釋,越解釋越容易讓人誤會?
漢森是個多疑的人,他也懷疑是內部的人干的,首先不是自己,貝克還是梅爾?他們兩個都不是善男信女,在搶奪比利的地盤,對付比利的手下,他們下手比任何人都狠,獲利當然也在他漢森之上,因為漢森做不到將比利家里如老媽和親兄弟的家產和房子也一并沒收,這種趕盡殺絕的作風,那里有一點昔日盟友的情誼?即使是敵人,也干不出這么絕的事,但他們干了。
這就是江湖,利益至上,六親不認,漢森絕不懷疑,如果自己死了,這些人一定會撲向他的尸體,像禿鷲一樣啄食他的血肉,連骨頭都不放過,直接啄碎。
有鑒于此,他將自己的家人送往國外,他也感覺到了危險,他將所有的財產進行了轉移和質押,一旦風聲不對,立即轉移,逃命要緊,而且他的行蹤極度的隱蔽,除了自己,他的司機和親信都不知,他不敢住在家里,他每天住不同的酒店,下榻的地方隨機抽選,而他的手下則全副武裝保護他。
他可以非常自信,沒有人可以跟蹤他,也沒有人可以找到他,因為他自己也無法確定他什么時出現在什么地方。
漢森打開自己的電腦筆記本,現在他盡量的將自己的物業和不動產抵押,套取了大批的現金,存在網上銀行,這是方便收手跑路,公開的說法是籌備資金,用于投資。
漢森打了一個呵欠,他覺得有點犯困,但還是打開筆記夲,在網上銀行查閱自己的帳戶余額,因為他必須確定今天的一筆帳必須到帳,他打開頁面,確定這筆帳到了,他松了一口氣,只是他覺得特別的困了,眼皮沉重,一下子就睡過去了。
斯坦利扮成服務員敲響了房門,在敲了幾下以后確定無人響應,他拿出萬能鎖匙,打開房門,剛打開門,他就大聲道:“喂!有人嗎?客房服務!客房服務!”他掏出一支帶有消音器的手槍,藏在身后,只要發現有什么不妥,立即開槍。
論出槍之快,只有馬克的保鏢隊長安德森可以相比,他拔槍極快,槍法極準,向來是一槍斃命。
漢森的四個保鏢倒在沙發上,呼呼大睡,而漢森則伏在辦公桌面上。
斯坦利來到四個保鏢的面前,用槍指著其中一個的額頭,他原計劃是一槍一個,讓他們在睡夢中見上帝,但他于心不忍,既然可以完成任務,沒必要大開殺戒,他必須確定他們睡著了。
這沒有多復雜,斯坦利在窺探了幾天以后,發現沒有什么下手機會,計劃強襲,但在此時,杰克遜給他一個追蹤器,他們己有人成功的將定位器裝在漢森的外套上。
上面要求,今晚下手,干掉漢森。
根據追蹤器的定位,他知道了漢森下榻的酒店,他在確定對方的房間后,在監聽對方電話,在對方要客房服務時,在給他們的瓶裝礦泉里注射入安眠藥,他的計劃是蒙翻這些人后,一個一槍干掉,如果沒有蒙翻,也沒有關系,他攻進去,一槍一個干掉,不過效果相當不錯,這些人都睡過去了。
斯坦利將漢森抱在床上,拿出他的小包,取出一個注射器,往漢森靜脈里注射大劑量的海洛因,這漢森有吸*史,己發展到靜脈注射的地步,這樣即使他掛了,別人也會認為他是注射過量而猝死,這在道友中很正常,許多道友就是這樣成仙的。
斯坦利為他打上一針,然后蓋上被子,他是心思縝密的人,必須看見漢森掛了,才可以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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