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遇仙(1/2)
寧采臣捏著鼻子,是說不出的郁悶。
幸運嗎?
這倒是真的,沒有原寧采臣,別說秀才了,就是童生,他也不一定考得過。
自己這不學無術的幸運兒,偏偏擠走了一個真才實料的秀才,想想,還真是有些對不起他。
不過這名次他是不會還的。這畢竟是原寧采臣拿命拼回來的,只為了他,為了寧母,他也不會還。不僅不會還,還要讓它實至名歸。
學官說:“在跨馬游街之后,他可能會在儒士宴上發難。你要準備一二。不過以你《正氣歌》的水準,想來也難不倒你。”
讀書人之間,秀才聚宴稱儒士宴,進士為鴻儒宴,宗師大佬則稱鴻盧。
“是,學生告退了。”
學官端茶送客。
出了府衙,王復說:“寧兄不如到我家溫書,我家藏書豐盛,到時必然給他好看。”
王復這是好意,雖然這是宋朝,但是不知為什么,卻沒有活字印刷術,所以這書的價格依然是居高不下。
像寧采臣這類窮書生,能有幾本常書,已是幸運。不然,也不會有古人借書讀的典故了。
這書無論是本身的價值,還是書本的價格,沒有一定財力是置辦不起的。特別是一些名家注解,更是可遇不可求。
像現代,一本古文詩詞,不僅有注解,連發生的時間,作者的境遇、大環境,甚至穿插上小故事。
這在古代,是想都不要想。
古代的書就是字。密密麻麻的字,連標點都沒有,更不用說什么注解了。
名字注解,那是傳承之作,是可以開館授徒的絕學,都是密而不宣的東西。
幾十、上百文買來的書本,除了“書讀百遍其意自見”,便可靠座師“傳道授業解惑了”。
“不了,我有親人在錢塘,還要拜晤一下。”
“那好,那就儒士宴上見了。想必寧兄已有必勝的把握。”
他哪來必勝的把握,他是要抓緊時間從頭學起。若去了王復家,雖然從頭看起,可以用“溫故而知新”來解釋,但是萬一他要與自己探討學問,豈不是露餡了?所以,是萬萬不能去的。
不僅王復家不能去,就是讀書人的家,都不能去。除非他已變成一個讀書人。
至于許仙?
不用擔心,以他從醫來看,這小子顯然讀書不咋得。否則這學而優則仕的時代,沒有不考下去的道理。更何況書上說他有白素貞相助,是更加沒有不考的道理。更何況許仙現在還是個童生,童生是要“住校”的,想回家,除了座師批準,是絕無可能。
拜師禮沒有花錢。錢財充足的他,直接買上了十斤豬肉,十斤豬排。這豬排是滿滿帶著肉那種,絕不是現代那種剔到骨頭里那種。
這古代的肉是真的吃不厭的。沒有催肥激素,更加不會有瘦肉精的存在。最重要的是香。
這一塊豬肉一熟,其香氣竟可從村頭香到村尾。
第一次吃時,還以為是香料,畢竟宋朝海貿之下,各種香料齊全。問了才知道,這肉本就是這味。長得久了,肉香便濃,只有幼仔,肉未長成,才會不香。一切都與時間有關。
寧采臣明白了,就像這美酒,是醇的香。
這兩輩子加起來,才吃到這么好的肉,不多嘗幾次,都對不起這穿越。
二十斤豬肉,以原寧采臣的體魄,是萬萬提不動的。沒辦法,只得又花上三文,雇了個夫力,幫他把肉送回去。
二十斤豬肉都弄不動,書生的體魄實在是太弱了。寧采臣也就沒了購物的興致,早早往回趕去。
“嗚嗚-”
前方傳來嗚嗚的哭聲。
“發生了什么事?”
“回相公,是一女子哭訴賣身葬父。”夫力回答。
寧采臣擠進人群看了看,只見一身素服素裝的女子,頭戴白花,兩彎似蹙非蹙籠煙眉,一雙似喜非喜含情目。態生兩靨之愁,嬌襲一身之病。淚光點點,嬌喘微微。正嗚嗚低聲啼哭。
旁有一木牌,上面書寫著:父女相依為命,父上山打柴,為野獸咬死。家無余資,只有草席一張。故,民女自賣己身,賣身葬父。
寧采臣上前拉開草席,果見一黑面老者躺在席中。
旁邊眾人竊竊私語,無不說這秀才膽大。
寧采臣蹲在地上想了一下,合上草席,轉身就走。
“相公何處去?”
寧采臣回頭,發現儒服后擺不知何時為女子攥住。
寧采臣說:“人已看完,自然要歸去了。”
那女子卻說:“還望相公垂憐,買了小女子,才好為父葬身。”
話未說完,便嬌喘連連,有若病中西子。
圍觀眾人全都在說寧采臣的不對,就連他雇的夫力也是這樣說,但他們只是說,卻沒有一個開口買她。
寧采臣揮手撫掉女子那嬌白如蔥的玉指。女子雙頰緋紅,眉目秋波點點。
寧采臣只做不見,說:“這老者身上沒有任何虎狼之傷,根本就不是為野獸所殺。看他樣貌,恐怕也不是你的父親。”
他話一說完,女子也不再演戲,反而笑道:“好好!不是浩然正氣者,果然是心有七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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