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六章 四督撫聯名上奏(1/2)
“是啊。”費淳也補充道:“這漕務更革,最大的難處尚不在于興利除弊,漕運舊制,大多已經施行數十上百年之久,這清赍銀之制,我看也行了百年了,乃是祖制。也正因為它是祖制,我聽聞朝廷之中,便有許多大臣不愿去改這祖宗之法。但這漕務之事,若是處處奉祖宗之法為圭臬,不顧沿漕百年來新見的弊端,卻又如何能辦?若是這一改制,能使漕務上這些百年不易的舊法有所更革,或許日后再查辦起來,就要容易多了。”聽到這里,阮元也漸漸清楚,正是因為漕運上的這些具體制度大多都是長年祖制,只靠一兩個地方大員上言,只怕收效甚微,但如果江浙四名督撫一起上疏要求改制,或許朝廷眼看支持改制的一方人多勢眾,就不會再囿于舊制。想要改變制度,先要改變人心,所以江蘇三名督撫才會聯名請自己北上蘇州。
“可是……”然而阮元想著岳起的話語,卻隱隱感到了一絲不對勁之處,表面上看,這樣的折糧之法減少了許多漕糧入官,既然如此,旗丁水手卻要如何接濟。想到這里,阮元也開始思索起來,喃喃道:“按市價,一石米少說要有二兩銀子,就算一石都以二兩清赍銀為計,二斗六升米的話……直價五錢二分!即便以六折論,也有三錢!岳中丞,若以此計算,那交糧的百姓,實際要交的清赍銀,是原本的兩倍以上!岳中丞,這樣即便旗丁水手收入得以充實,難道百姓不會承擔更多的漕賦嗎?這樣的辦法,朝廷怎么可能同意呢?”
這句話一問出來,三名督撫都不禁沉默了片刻。
過了良久,鐵保念著阮元畢竟是自己弟子,說起話比較方便,便對阮元勸道:“伯元,你若是知曉漕務之制,當知這清赍銀是圣祖朝所定,彼時在籍人口不過數千萬,圣祖爺又有寬仁愛民之心,終其一朝,勸獎耕墾,故而當時米價并不算高。可這百年以來,國朝人口增長了五六倍,若是還要依靠圣祖爺時候的定制來征收漕賦,那自然是入不敷出啊?所以眼下對舊有之制稍加修改,也是迫不得已之事啊?”
“老師,您說起圣祖朝事,可學生也清楚,圣祖朝定下了‘永不加賦’的定制,地丁田賦不得增收,漕賦與田賦本就出于同源,自然也是不可加賦之列。且不論學生想法如何,學生在京城做戶部侍郎時,就曾有蔣兆奎大人提議添加漕糧,可很快蔣大人的提議,就被定作加賦之策,被皇上否決了。我等今日若是這般上疏朝廷,那不是等于把蔣大人犯過的錯誤,又犯了一遍嗎?”鐵保的理由并不能說服阮元。
“阮中丞,若是但凡改制,便要視為加賦,那世宗皇帝又如何去行那‘耗羨歸公’之制呢?”費淳道:“其實加賦與否,并不僅在于表面數字,旗丁水手平日就多有濫行征收漕米之事,朝廷不是不知道,也不是不想管,可每次念及他們本身所得微薄,若是嚴行約束,只怕旗丁水手衣食無著,竟而生變,也只能置之不理了。可若是他們漕運所得,足以養家糊口呢?到時候大半旗丁,便不必濫征加耗,即便還有貪得無厭之輩,朝廷想要嚴辦他們,卻也有了理由,百姓也可少受濫征加耗之苦。這一加一減之間,或許百姓的負擔,反而沒有先前那么重了呢?世宗皇帝改耗羨為養廉,表面上多了火耗之賦,實際上卻除了濫征火耗之弊,就是這個道理啊?”
說到雍正的養廉銀之制,阮元自也不好反駁,畢竟若是沒有每年一萬兩的養廉銀,自己助海防、救溺女、興詁經精舍之事,只怕都無力操辦。可想著朝廷可能提出的反對意見,阮元依然不能放心,又道:“費總制所言,其實也有道理。可眼下漕務之弊,并非僅在旗丁水手濫征加耗。旗丁水手每年入不敷出,其原因在哪里?這沿漕上下,多有官吏濫行陋規之事,正是這重重陋規,讓漕幫不得不把大筆開支花在衣食之外。若是能將陋規裁去,不是更容易獲得治本之效嗎?”
聽了阮元之言,費淳倒是并未動怒,只是長嘆了一聲,對阮元搖頭道:“阮中丞,你真的以為陋規之事,是我們不知道,或是知道了也不想改的嗎?可眼下這沿漕情境,陋規之事,不是我們不想改,是根本不能改啊?”
見阮元略有不解,鐵保也跟著解釋道:“伯元,其實官吏濫收陋規之事,老師也有耳聞,而且老師也知道,就在去年,岳中丞曾把整治漕務之事,重點放在了陋規上,將數十名兼理漕運的佐雜書吏,都以濫收陋規之名加以黜退,可后來呢?新來的一幫書佐吏員,所行之事,與之前之人毫無二致!甚至有些吏員因辦事生疏,還出了新的虧空。你說眼看這些事,岳中丞還能有什么辦法,總不能把這一批吏員再行黜退吧?這整治陋規之事,老師也想著,不是不能辦,而是辦起來太難了。相較之下,若是只把清赍銀的制度改了,就能暫緩旗丁水手之困,那從易到難的更革漕務,不是更方便嗎?”
“岳中丞之事,老夫也有聽聞。”費淳道:“因為那些辦事生疏的新吏員不熟悉開支,一年下來蘇州多了不少虧空,岳中丞也把自己的養廉銀捐了一大半,才勉強補上漏洞。岳中丞做巡撫也有好多年了,可老夫清楚,他家中不過房宅四間,田產不過七十余畝,除此之外,再無多少余財。當時我們和岳中丞商議時,他也是斟酌再三,才同意了這清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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