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聯盟停擺的死結!(2/2)
第一條,巨星的年薪不封頂。
第二條,給中低層球員爭取利益。
說穿了,就是巨星要吃大塊的肉,小弟們跟在后面撿骨頭和喝湯水。
NBA球隊的老板集體傻眼,特么的,都反天了!
這是將我們的球隊,當成他們的取款機啊?
怎么能夠妥協?
必須干到底。
不過,NBA球員工會代表卻表現得非常強硬,而且還有理有據。
第一點,他們是球員,吃的是青春飯。
第二點,球迷是他們帶進球館的。
第三點,他們讓電視有比賽可播。
第四點,他們上場打球,時刻要冒著受傷的風險。
但是呢!
球隊的增值,球員沒辦法分潤。
球隊年年有收入,可以做到細水長流。
球隊很多無形的收益,他們觸碰不到。
比如,騎士隊05年以后的老板,就是一名做信貸的。
直接將騎士隊老板的名片,往桌上一拍,那些很難談成的生意就做成了。
皇帝的牌面,還是得給的。
還有做房地產生意的…
嗯…暫想到那么多,反正上面的理由都不重要。
真正重要的是,聽聽外面的聲音,籃球球迷觀眾,可是站在球員們的一邊。
球迷們,進入球館看比賽,不是因為老板,而是因為球隊的球星。
老板,總不能上場打比賽吧?
就算上了,也不見得會有球迷去看,還要買票去看!
他們就想問,拿把槍進去行嗎?
這肯定是不行的。
人家看比賽是要錢,你們呢,卻是分分要人命?。?!
老板們陷入被動,雖說,球員們都非常有理。
感覺自己是受害的一方。
但是…怎么說球隊,都是我們的,怎么能讓員工給跳腳了呢?
不是你有理,就非得讓步的。
給中低層球員利益保證,他們還可以勉強接受。
但是,巨星的年薪必須給降下來,而且要封頂。
這是所有NBA球隊老板們的共識。
如是不封頂,市場就亂了。
最后,球隊賺的錢,都落到了巨星們的口袋里,這球隊誰是老板?
與其這樣,還不如停擺算了。
舉個例子,加內特在97年和森林狼續約,6年1.2億美元。
平均年薪2千萬美元,一個加內特,就占了整支球隊的二分之一的薪金。
而且,還是森林狼隊老板死活都要送給加內特的哦。
不給?
抱歉。
加內特淡淡一句:大城市才屬于我的未來。
我們不合適。
要知道,喬丹最高年薪也就3314萬美元,那個是神,給什么年薪都不過份,都是超值的。
身在紐約大城市的尤因,最高也才2050萬美元。
加內特,95年參加選秀,高中生,第六順位被森林狼摘下。
現在到了98年,滿打滿算才打了3年,已經是2千萬美元級別的了。
他拿出過什么成績?
不過是季后賽首輪。
已經可以和四大中鋒尤因比肩了,其他三大中鋒,就年薪這一塊,都被踩到頭上。
以后,還怎么續約?
已經到了無敵的地步,除了死…不,估計除了讓他當森林狼的老板,才能夠滿足他的野心的吧?
這是一個死結!!
關于巨星的年薪,如果不封頂?
這談判,能談成才是怪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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