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怪病(1/2)
她穿著白襯衫,牛仔褲,背著一個黑色小挎包,正是劉曉琪,她沖我微微一笑,然后指了指我手上那本發黃的書,然后又做個噤聲的動作,接著,她身形變淡,消失無蹤了。
顧祁寒發現我手中的書,問我哪里來的,我無奈地笑了笑,“劉曉琪給我的,她好像有點怕你,不想被你發現,所以偷偷摸摸交給了我,還讓我別驚擾到你?!?
顧祁寒沒說什么,走上前來,翻開書,和我一起看上面的內容。
這其實并不是書,而是一本日記,我估計它至少有一百多年歷史了,因為主人寫的是文言文,還好我是一個文科生,看這玩意兒,并不是很吃力。
這本日記的主人,是名男子,名叫孟青云。他記錄了他和一名叫蘭芳的女子的愛情經歷,蘭芳是他的表妹,他們倆從小一起長大,感情很好,十八歲那年,他向蘭芳提親,沒想到蘭芳的父母,覺得他是庶子,將來不能繼承家產,不及他哥哥有前途,便執意要將女兒嫁給孟青云的哥哥孟憲承。
孟憲承和孟青云一樣,早就對蘭芳這個美麗善良的表妹情根深種,明知道自己的弟弟和蘭芳兩情相悅,他也還是癡癡地愛著蘭芳,在蘭芳的父母拒絕將女兒嫁給自己的弟弟之后,孟憲承也向蘭芳提了親,蘭芳的父母自然是十萬分贊同,不管蘭芳大哭小鬧,絕食上吊,父母都不肯妥協,堅持要把她嫁給孟憲承。
眼看,孟憲承和蘭芳就要成親了,孟青云痛苦非常,他甚至想在大喜當天,將蘭芳給搶走,帶她私奔。
就在婚禮前三天,蘭芳突然出事了,她跟隨母親去鎮外的寺廟拜佛,回來的途中,被幾個山賊劫走了,大家都說,蘭芳被劫走,恐怕保得住性命,也保不住清白了。
孟憲承是孟家的嫡長子,孟家當然不希望他娶一個清白被毀的女子,所以便逼他跟蘭芳的父母退了婚。
所有人都說,蘭芳回不來了,可孟青云不信,他單槍匹馬地闖進山賊窩,將蘭芳救了回來。
所有人都說,蘭芳清白已經毀了,可孟青云不在乎,他寧愿跟孟家斷絕關系,也要迎娶蘭芳。
孟青云被趕出了高門大戶的孟家,為了謀生,為了風風光光地迎娶蘭芳,他給人賣苦力,當店小二,甚至是在街上賣藝,以前奉承他的人,如今都把他踩在腳下,他也痛苦過,彷徨過,可從未想過放棄蘭芳。
蘭芳不忍心情郎受苦,把自己多年積攢的私房錢交給他,他做起了小買賣,由于他誠實守信,頭腦又聰明,慢慢的,小買賣越做越大,一年之內,他就在鎮上買了一間小鋪子,實現他的承諾,風光迎娶了蘭芳。
他們剛成親的時候,大家都還是以看笑話的眼光看他們,漸漸的,他們夫妻二人相濡以沫,不離不棄的感情,感動了很多人。
可是,好景不長,兩年后,蘭芳突然得了一種怪病,每個月犯病一次,病發的時候,頭部劇痛難忍,甚至痛得把頭往墻上撞,恨不能撞死過去,好幾次,孟青云為了阻攔她撞頭,被她抓得遍體鱗傷,病痛過去之后,蘭芳一邊幫他包扎傷口,一邊哭得淚水漣漣,她說,休了我吧,你應該娶一個正常的女人,生一雙聽話的兒女??擅锨嘣撇辉敢猓f,我這一輩子,只有你一個妻子。
為了給蘭芳治病,孟青云托朋友、托商業伙伴,四處尋找名醫,可所有名醫都對蘭芳的頭疼病束手無策。
眼看愛妻每個月被病痛折磨,變得形銷骨立,枯瘦如柴,孟青云心痛如絞,他將店鋪交給信得過的朋友打理,決定親自去給妻子尋找良藥,就算是走遍千山萬水,走遍大江南北,他也要找到良藥。
在出發的前一晚,孟青云在日記本上寫了一句話,用現代漢語來說,就是,這世上,要是有包治百病,起死回生的藥,那該多好。
日記寫到這里,沒有了。
我合上日記本,已經被孟青云和蘭芳的愛情,感動得熱淚盈眶。
顧祁寒伸手,擦去我眼角的淚水,溫和的聲音透著點無奈,“怎么這么容易就被打動了?”
“因為我淚點低嘛。”我毫不客氣地拉過他的衣袖,將眼淚都蹭到他的袖子上。
他好笑地拍了拍我的頭,我沖他吐了吐舌。
我把一邊把日記本收起來,一邊說,“奇怪了,劉曉琪為什么要把這個東西交給我們看?這里面藏著什么秘密嗎?”
顧祁寒悠悠一笑,說了兩個字,“孟爺?!?
孟爺,孟氏祠堂,孟青云,這三個名字在我的腦袋里快速運轉,我恍然大悟,“你的意思是說,孟爺就是孟青云!”
他點了點頭,“還有日記本里面的蘭芳,你不覺得蘭芳這個名字,很熟悉么?”
我吃了一驚,“歡喜客棧的老板娘,董三娘,她跟我們自我介紹的時候,說自己的名字叫董蘭芳,你想說她就是日記里面的蘭芳?可她們的年齡對不上啊,蘭芳要是活著,估計得有一百多歲了吧,董三娘看起來最多四十歲,她們的年紀相差也太大了!”
顧祁寒看著我,剛要說話,一陣陰風從正殿外面吹來,強勁的風力,吹得我東倒西歪,站都站不穩,裸露在外面的皮膚就像被刀子割似的,生疼,顧祁寒眼疾手快,將我拽到他懷里,用后背擋住風。
『加入書簽,方便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