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7章(1/2)
白夜雖然有證,但是并不準備當一個律師,因為這個活并不好做。
張偉的“律政先鋒”名號,雖然在現在有些像笑話,但是不代表他不懂法律,更不代表他水平低。
只是現實過于魔幻,并且張偉這個好人的臉皮不夠厚,心不夠黑。
這么說不僅僅只是因為張偉考到了律師證,更因為他口中那幾個少數的案例。
畢竟張偉是個公認的倒霉蛋,不是曾小賢那種幸運兒,表現出來的雙商普通卻擁有獲得交大歷史與哲學的雙料碩士,非常輕松就同時獲得兩個美女的青睞,還曾經中過500萬,甚至還有電臺主持人這個體面的工作——哪怕是深夜檔。
兩個敗訴的不必說,畢竟張偉完全按法律走的話,自然不可能將證據確鑿的死刑犯放出來。在沒有冤情的情況下,律師能夠做到的,是非常有限的。特別是一個有正義感的普通律師,并不能像電視劇的主角一樣,查到大量警方都沒有發現的證據,接觸到大量的證人與證物,最終在法庭上扭轉乾坤。
但是最后一個可就不一樣了。
“在我的據理力爭下,法院重審了,罰款全免了!改判我方,二十年有期徒刑!”
這個案例貌似是說張偉的失敗,但是仔細想想啊,“二十年有期徒刑”,這是一個什么概念?
一般情形下,有期徒刑的期限是在六個月以上和十五年以下的。對于數罪并罰而言,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有期徒刑最高不過二十五年,在上就是無期和死刑!
而在原本只需要花兩百萬,就可以繼續逍遙的己方,在張偉的不懈努力和“據理力爭”之下被他送進去了,這是什么個成就?
李狗嗨都沒有靠據理力爭,將一個不需要拘役的人,弄成接近頂格的有期徒刑。
所以那個時候張偉笑的真的很開心,因為他是真的在“據理”力爭。
不過也就此,張偉的工作難做了。
為什么?
就像是關谷聽到張偉的戰績之后,就立即放棄找他一樣,委托人找律師,都只有一個非常純粹的目的——“讓自己勝利。”
正義不正義,那完全不是他們考慮的部分,特別是在案件涉及到自己的時候,他們期望的不是一個“公正”,而是一個“勝利”。
有本事讓對方律師都進去的“張三”,要遠比可能送自己進去的“張偉”令人安心。
就像是柯南里妃英里這個律師的稱號是“不敗女王”,是“不敗”,而不是什么“正義”,“善良”,“光明”,“公正”,“審判”。
最好的律師只有一種——不敗的律師,更進一步的說,就是永遠勝利的律師。
為什么會這樣?
因為沒有人會第一時間把自己代入到反派BOSS身上(正常人,不正常的不考慮),更沒有人會覺得自己的勝利是一種“錯誤”,是“不公”,于是由己及人,對律師的強弱的評價自然也是贏過多少次。
所以張偉這種不會咬唇鼓舌,扭曲是非的律師,在給房地產公司辯護的時候,必然是一敗涂地的。
不是他不用心,更不是他愚蠢,只是哪怕他閉關翻閱法律條款,錯誤的現實就擺在那里。不去模糊化這一點,不去顧左右言它,不去動用并不在法律允許的手段,那么哪怕對方律師不是什么小微,而是什么都不懂的老大爺,結局也并不會有太多的不同。
“人無完人,但會完蛋。沒有錢,再正義的律師也會被餓死。”
非常的殘酷,也非常的現實。
更加現實的是,不去獲得勝利,哪怕你的能力并不差,哪怕你的行為合法甚至正義,你也不會被任何人認可。而相反的,只要你可以保證自己的“不敗”,那么不論你為什么兇犯做過辯護,不論你的律師費多么的天價,都有無數人對你趨之若鶩。
好人如此,壞人更是如此。
而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律師賺的并不多。
當律師的第一階段實習律師,而律所的實習工資并不多,并且大概率是成為助手,像張偉一樣一直刻光盤。
而實習期過了開始執業之后,律師之間的差距就開始出現了,沒有名氣就接不到案子,沒有案子就沒有成績,沒有成績就沒有名氣,沒有名氣就沒有案子……
沒有案源只能靠法律援助,或者和其他律師聯合辦案維持生計,一個月大概5000~8000,有的律師,自己有案源收入就會飛速的增加。交通事故,民間借貸,婚姻家事等糾紛,這種收費就很低,而企業上市,企業重組并購,涉外業務的律師,年薪就30萬起步,做到資深律師,甚至律所的合伙人,那年收入百萬甚至上千萬。
但是這種前景就跟網文寫手一樣,百分之二的人拿著八成甚至九成的資源,因為資本也一樣只相信“勝利”。
回到自己的公寓,白夜正打算開門,忽然隔壁傳來了一聲慘叫之聲。
白夜側頭看著隔壁的門把手,保證試試看的心態一擰,然而房門打開后的場景完全在白夜的預料之外。
“老鼠!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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