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知之外的失誤(1/2)
劉毅不著急,淺野英男那面可是要急瘋了。
隨著第二輪搜索展開,新的線索相繼被發現。
首先,沖島至東側湖岸的水面上,被發現了劉毅之前戴過的面具。
這一發現對淺野英男來說,并不算太過重要,顯然是目標穿過東側島頭再次下水后丟棄的。
只能說明逃離方向,確實是最近的東側湖岸。
而第二個發現,就比較重要了。
環島搜索隊使用便攜式搜索設備,在沖島南側水下的一處湖石縫隙中,找到了一柄匕首。
與匕首同時找到的,還有目標的全套衣服,以及手表等隨身物品。
擴大搜索范圍,又找到了一部衛星電話和一部手機。
都是破壞后丟棄的,經過湖水浸泡,基本沒有修復的可能。
由此可以判斷出,目標試圖在東側湖岸登陸遭到了阻截,隨后應該沿著河岸一路向南。
當發現湖岸警戒人員和水面船只共同組成的包圍圈后,又游回了沖島。
沒有上岸,只是借著岸邊湖石的掩護,在淺水區停留過。
既然在島南側休息,對方突圍的方向很可能是南面。
水面和水下搜索力量,隨即對島南至南側湖面包圍圈一線進行了全力搜索。
搜索正在進行的時候,警務中心轉來一條可疑線索。
八幡市的臨湖商業區,臨湖側的一家便利店早班店員報警,稱店鋪昨晚遭到了偷盜。
如果沒有目標很可能向南突圍的判斷,這條偷盜報警很可能會被直接忽略掉。
眼下所有人手都在抓“綁架犯”,哪有多余的人力去調查小偷小摸的事件。
但眼下淺野英男的神經相當敏感,一聽目標可能的突圍方向上,湖岸邊的便利店被盜,馬上派出了三名精干人手前去確認情況。
三名調查員抵達現場,只看著店外和相鄰店鋪被破壞和扭轉的攝像頭,便暗自打起了精神。
雖說現在罪犯的反偵察意識提高了,但絕大部分都是直接砸掉,或者用什么東西給擋住,手法如此干凈、直接的可不多見。
進到店內一看,情況越發的不對。
如果是普通盜搶,根本沒有理由把店里搞的這么亂。
此時店主風風火火的趕到,調查員馬上命令他和早班店員一起,用最快的速度輕點出店內都丟失了什么東西。
店主聽聞偷自家店的人,很可能是昨晚鬧出大動靜的“綁架犯”,知道事關重大,馬上帶著兩名店員行動起來。
便利店主雇傭了兩班店員,每班交接時都會清點補充貨物。
所以,店內的商品數量都非常清楚。丟失物品在很短的時間內,便被陸續統計出來。
首先,收銀機內為今天準備的零錢中,紙幣全部丟失,鋼镚部分丟失。
另外、打火機油、潔廁劑、家用消毒液等生活用品和兩個家用急救包丟失。
這些東西被統計出來后,三名調查員頓時就有些毛了。
普通人看不出什么名堂,但他們知道啊。
這些東西加上急救包里的某些藥品,可以做成炸彈、燃燒彈,甚至是毒氣彈。
正忙不得的向淺野英男匯報時,清理更衣室的員工報告,儲物柜里除財物被盜走外,一名男店員存的衣物不見了。
看著統計出的被盜物品清單上,還有一雙人字拖,三名調查員認為,實施盜竊的有超過八成的可能就是“目標”。
因為,正常小偷怎么可能偷一些不值錢的衣物,只有光著屁股上岸的目標,才會拿那些東西。
仿佛為了佐證三名調查員的判斷一般,潛水員在沖島南側,由民用船只組成的包圍圈下方,發現了兩個新鮮的河蚌殼。
經過排查,周圍船只沒有人食用,或是撈捕過河蚌。
由此判斷,河蚌很可能是目標在沖島南側潛水區撈起的。
吃掉河蚌肉,又借助蚌殼劃水,趁夜潛出了包圍圈。
一系列或直接或間接(猜測)的證據擺在面前,淺野英男很容易就還原了目標的逃離線路。
并且確定,對方已經逃出了包圍圈。
可凌晨時的槍聲又是怎么回事?
來不及仔細分析,淺野英男馬上抽調搜索力量,大半人手投入到臨湖商業區,小半人手從警方手中接過槍聲的追查。
誰也沒有想到,調查工作剛一開始,天上就掉下來了一條關鍵性的線索。
兩名三十來歲女人到警局報案,其中一人稱自己在凌晨四點多的時候,看到一個年輕男人偷竊自行車!
另一名女人,則是自行車的失主。
沒錯,劉毅偷車的動作被人看到了。
而且打死他都想不到,不止是偷自行車時,他蹬自行車跑路的動作,遠不止被一個人看到。
過程有些“悲劇”,卻不能完全怪他。
畢竟劉毅沒有真正在島國生活過,所了解的社會和民俗知識。都是從資料上看到的。
這些資料雖然全面,但不可能涵蓋社會的方方面面。
比如島國有一個很有趣的“傳統”社會現象,家庭主婦基本不會讓自家男人看到自己素顏時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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