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惡人先告狀(1/2)
蕭嫣兒說完,徑直朝獅子樓走去。
馬七俊眼中閃過一抹狠辣,對身后的隨從叫道:“把她給我帶到馬家去,她是我馬家的兒媳,是我馬七俊的媳婦。”
身后幾個侍從立刻沖上來便要去抓蕭嫣兒。
“大膽,我看誰敢動蕭姑娘,便是跟我蔡家作對。”
蔡掌柜手一揮,銀莊的幾個保鏢便沖了上去,三兩下便將馬家的幾個侍從全都打翻了。
馬七俊也被摔在了地上,爬起來漲紅著臉,卻不敢發怒。
對方可是蔡京蔡太師的銀莊,人弄不好他爹的烏紗帽可就沒了。
馬明祥指著蕭嫣兒說道:“你等著,我要到衙門去告你,這筆錢你退不走。”
接著又對蔡掌柜說道:“這筆銀子你別退回去,我要到衙門去告狀,這是耶律家老太爺給她的嫁妝,是屬于我馬家的東西,她無權處置。
你如果擅自把錢退回去了,我要找你們銀莊的麻煩。”
如果是平時馬家敢在蔡家銀莊這么說話,那他鐵定是不會干休的。
可現在蔡掌柜巴不得這銀子不退回去,銀子就可以留在他們銀莊多一天也是好的,畢竟一百萬兩銀子呢,數目太大了。
于是裝著沒聽到對方的威脅,反倒對蕭嫣兒說道:“既然馬家有這話,那我們銀莊可能需要等一等,等到有了結果再做定奪,不過姑娘放心,沒有誰可以威脅到姑娘。”
蕭嫣兒擺擺手:“我不管,反正銀子我已經拒收了,我要走了。”
蔡掌柜忙吩咐兩個保鏢護送蕭嫣兒回去,免得馬家又對她動手。
蕭嫣兒感激的答應了,在兩個保鏢護送下回到了獅子樓。
武松聽了事情經過,不由很是惱怒。
這馬家欺人太甚,居然敢對蕭嫣兒動手。
他也有些后悔,當時應該叫人跟著蕭嫣兒去,沒想到蔡家銀莊如此勢利眼,而馬家又如此囂張。
潘金蓮問武松說道:“他們會不會真的到衙門去告啊?”
“會的,以他們如此貪財的德性,這么大一筆錢,不告才怪了,他們要想盡辦法也要把錢弄到手。”
“那可怎么辦,會不會讓嫣兒去大堂聽審啊?她一個姑娘家,如果上了大堂,那名節可就丟了。”
在古代,女子只要不是故意謀殺或者十惡重罪,一般是不需要親自到堂受審,免得污了名節,可以由兄長或者家里的男丁代替出庭受審。
武松擺擺手:“放心吧,這事我來處理。”
第二天上午。
馬明祥果然親自到開封府面見開封府少尹呂家豪,恭敬的將訴狀遞交了上去,要告蕭嫣兒,并呈報了雙方的婚約,要求開封府判定婚約有效,勒令蕭嫣兒嫁入馬家為媳。
同時鑒于有婚約,蕭嫣兒得到的一百萬兩銀子,實際上是女方家給的嫁妝,不能退還,應當隨同蕭嫣兒一并歸入馬家,由馬家支配。
呂家豪看罷訴狀,又聽了馬明祥滔滔不絕渾水摸魚,顛倒黑白的一番述說之后,連連點頭說道:“馬大人放心,這件案子你們是有道理的,本官會據實作出裁決。”
呂家豪這話其實沒有毛病,因為在古代,婚姻家庭法律規定極為抽象,很多事項并未明文規定,正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就是這個道理,因為規定太籠統太抽象了。
而家庭關系、財產分割這些情況又極為復雜,因此判決結果完全取決于長官如何對這件事作出判斷。
正所謂千人千面,同樣的案子在不同的長官面前,可能會得出完全不一樣的結果。
呂家豪只聽了馬明祥一面之詞,說的都是聽著有理的內容,自然會得出這樣的結論。
一聽呂家豪贊同他的觀點,馬明祥不由大喜,長揖一禮說道:“多謝呂大人,下官感激不盡。”
呂家豪擺擺手說道:“無妨,不過本官要把女方家人傳喚來,再聽聽他們怎么說?不能只聽你一面之詞,不過這女子不宜過堂,——她家還有什么男性家人嗎?”
“她是幽州人士,只身一人在東京汴梁,并無親戚,更沒有父兄在這。”
“那她現在住在什么地方?有沒有愿意替她出堂的朋友?”
“這個沒必要了吧,難不成呂大人還不相信下官所說,下官說的句句屬實,有婚約在此。”
呂家豪臉一沉說道:“馬大人,原告被告都要有陳述的,都要聽一下陳述方能作出裁決,這是基本的斷案,難不成你想讓本官做個昏官嗎?”
馬明祥嚇了一大跳,他的級別可比人家呂家豪差遠了。
惶恐不安,連聲告狀說道:“下官不敢,聽說蕭嫣兒住在獅子樓的東家那,名叫武松,這人似乎是蕭嫣兒在東京汴梁唯一的依靠。
只是這人十分麻煩,不講理,他若出堂必然會顛倒黑白。”
呂家豪一聽到武松獅子樓幾個字,頓時倒吸一口涼氣,只感覺到后脊梁汗毛都立起來了,暗自僥幸,幸虧多問了幾句,若是直接去抓蕭嫣兒,那絕對會得罪武松。
武松是什么樣的人?他呂家豪溜須拍馬,一心一意巴結奉承之人,是他口中的大哥。
若是蕭嫣兒是武松的人,那只怕這案子肯定有蹊蹺。
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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