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8章 阻止一場禍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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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海濤的案子陷入了僵局。
首先,這個由遲海濤盜竊引發的死亡案件,事情太過于詭異。先是遲海濤實施了盜竊,而且數額巨大。之后他一路狂奔,在彭勇凌空一腳和手提箱羈絆的雙重作用下,倒向隔離護欄,最后因為腦部缺血缺氧而死。法醫的尸檢結果證實了死因,但是死亡的責任怎么劃分,成了一個相當復雜的問題;
其次,死者遲海濤實施盜竊在先,軍人彭勇見義勇為于后,如果沒有突如其來的死亡,怎么著都是一個彰顯軍人優良傳統和素質的主旋律故事。但是現在小偷死了,問題就變得敏感而且復雜,怎么界定軍人在小偷死亡中的責任,怎么梳理見義勇為和致人死亡的關系,成了關系情理法三方面的難題;
第三,由于彭勇的現役軍人身份,彭勇的問題需要交由軍隊保衛部門偵辦,一旦確定刑責,需要軍事檢察院提起公訴,由軍事法院負責審理。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地方公安機關就可以不管了,實際上,在偵辦中,地方公安機關需要協助軍方的工作,而且在很多關鍵環節,需要提供證據支持和責任認定。也就是說,本來是公安機關的事情,現在又進來一個軍隊保衛部門,牽扯的面更廣了;
最后,這件事情引發了民眾和媒體的高度關注。“護欄咬人”“軍人”“小偷”這樣敏感的字眼所串聯起來的敏感事件,已經讓對于這個案子的討論進行的如火如荼,各種輿論層出不窮,所以案件的責任認定工作,事實上已經處在了透明地帶,需要小心謹慎、力應對。
案件不大,卻成立了一個專案組,沒辦法,需要和軍方的同志一起偵辦,不得不成立一個小組。
專案組經過數次討論,又集體觀摩了無數遍事發路口的現場錄像,最后找到了一個突破口——那個掉地彈起,繼而把遲海濤絆倒的箱子。
以這個箱子為焦點,結合現場其他情況、常規情理分析、彭勇的口供和尸檢結果,專案組梳理出了一個思路。
那就是,箱子從遲海濤手里掉落和彭勇飛起一腳,共同造成了遲海濤的摔倒直至死亡。那么,箱子掉落和彭勇飛起的一腳,究竟誰先誰后?
從監控畫面上,這兩個動作是同時進行的,但是這樣不行,必須有個先后順序,就像運動員沖刺一樣,不能馬虎。
在聘請專門人員對視頻資料進行了專業分析之后,得出了一個讓人欣慰的結論,箱子脫手的時間,早于彭勇踢到遲海濤后背0.5秒。
事實終于變得清晰起來。
作為小偷,在被即將被人追上之前,遲海濤打算放棄箱子逃跑,而彭勇為了防備小偷在經過路口時遭遇車輛撞擊,決定先把小偷踢到。于是,箱子先掉下來,接著彭勇踢上小偷的后背,然后小偷被跳起的箱子絆倒,往右前方摔倒,之后死亡。
這里面,有兩個不可以在法律文書中表述、但是可以存在于小組討論中的假設。
一是,假設小偷沒有扔掉箱子,那么他摔倒的方向應該是正前方,就不會導致脖子被護欄卡住而死亡。
二是,假設彭勇并沒有飛起一腳,小偷被自己扔下的箱子絆倒并且致死的可能性依然非常大。
法律不允許假設,但是假設往往可以佐證事實,這就像數學上的反證法,還是很有積極意義的。
事實清楚了,小偷確實死于箱子絆腳和軍人踢到的雙重作用,而這兩種作用,箱子是主要因素,軍人是輔助因素。
也就是說,軍人是有責任的,但是責任并不大,這是普通人的理解。
對于彭勇來說,最后的情況則是,雖然他的責任并不大,但是他確實是有責任的。
再小的責任也是責任,彭勇知道,自己完了!必須要為自己的熱血付出代價了,哪怕一開始的出發點有多么正義多么崇高,都必須承擔責任。
軍裝必須脫了,轉業沒有可能,退伍同樣無望,只剩下了被開除軍籍一條路。而且,還有可能面臨牢獄之災,最后,還需要對死者做出民事賠償。
彭勇可以接受民事賠償,死者雖然是小偷,但罪不至死,適當賠償是應該的;
他甚至也愿意接受牢獄之災,錯了就是錯了,出發點再高尚也是錯了,大老爺們,咱輸得起;
但是彭勇實在無法接受開除軍籍這樣的處罰,對一個優秀的士官來說,這是無邊無際的恥辱。責任退兵,這個恥辱的標簽會伴著自己的余生,讓自己再也抬不起頭來。
……
江城市局方面對于遲海濤的案子算是結了。
彭勇自有軍方處理,曾經追逐遲海濤的被盜者及同伴沒有責任,這個燙手的山芋,終于算是冷了。媒體和公眾對于公布的調查結果基本滿意,大家都松了一口氣。
剩下的問題就是遲海濤的后事,讓大家吃驚的是,雖然已經查到了遲海濤的身份信息,并且通知了當地村委會,卻一直沒人來認領遲海濤的尸體。
太沒人情味了吧?就算他是個小偷,就算資料顯示他曾經坐過牢,但是們這些親友,不能不管他的后事吧?
一番討論之后,大家決定派人去遲海濤的老家了解一下情況,盡快把案件徹底了解。這可是媒體曾經普遍關注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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