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7章 藩王與藩王間的基尼系數(1/4)
提起藩王祿米與地方財政這個問題,那真是有的說。
藩王祿米基本上可以認為是從朱元璋時就開始困擾朝廷。
洪武九年,朱元璋給親王的歲祿是5萬石,鈔兩萬五千貫,此外還有錦、綿、冬夏布匹、鹽和茶等。
這個時期,親王的職責和權力遠遠大過永樂以后。因為朱棣造反,所以絕不能以永樂以后的藩王處境去想象洪武年間。
實際上,在明朝當王爺,不同歷史時期、同一時期不同的人那真是完全不一樣。
洪武年間,有九大塞王之說,便是因為朱元璋將各個兒子分封于邊鎮,拱衛中央。
九大塞王之中,比較厲害的像是老二秦王(西安)、老三晉王(太原)、老四朱棣(北平)、老十三代王(大同),以及最近那個造反的安化王的祖宗,老十六慶王(寧夏)。
因為朱元璋是開國的皇帝,第一代人少,而且他能管得住這幫龍子龍孫。所以他敢于賦予藩王更多的職責,讓他們承擔一些事務,為朝廷做做貢獻,做事多拿錢多,還能將就理解。
另外一方面,人少,每人5萬石對于朝廷來說也不是個事。
然而這個當時看起來還算過得去的政策,很快就演變成了一種負擔。
從朱元璋時代就開始的負擔。
首先要給出一個總概念:朱元璋坐天下三十一年,最初有24個王爺,1個郡王,至他駕崩時,各類爵位的宗室成員有58個。
所以在他生前,就已經感受到這個增長有些不對勁了。
洪武二十年九月,朱元璋下詔:親王府歲給米五萬石,其茶、鹽、布、絮等物悉罷勿給。
到了洪武二十八年閏九月,朱元璋又認為現在‘子孫眾盛’,而且天下軍民開支較往年倍增,所以他下旨:量減各王歲給,以資軍國之用。
具體來說,原先親王的五萬石祿米減為一萬石,郡王由六千石降為二千石,后面的鎮國將軍一千石,輔國將軍八百石……等等,像什么奉國中尉,按道理講,他也是朱元璋的子孫,但管不了了,一年二百石,打發了事。
這次‘降薪’還有一個特別的規定,就是郡王嫡長子,承襲郡王者‘歲賜比始封郡王減半支給’,就是說你不是原裝的郡王,那就只有一千石。
如果僅僅是這樣,似乎也還不錯。
嘿嘿,哪里那么容易。
洪武二十八年的這次‘降薪’,是明發旨意,那么就給吧?
當時的戶部尚書名為郁新,他上奏皇帝,說:親王歲米既有定議,請令有司如數給之。
朱元璋一想,有些地方還是貧窮的,不能如數給啊!
所以下令晉王、燕王、楚王、蜀王、湘王,如數給與。代王、肅王、遼王、慶王各府民少賦薄,歲且給五百石。只有一個嗣秦王,因為他年紀小,不能餓著,所以下令‘有司月進’。
你看,老朱皇帝再殘暴,他對老百姓還是好的,他知道各地情況不一樣。
所以也有人認為,明朝宗藩消耗祿米不大,你瞧嘛寫在旨意上是一萬石,但根本沒給齊,于是得意洋洋認為旁人史學功底不深,沒有仔細研究。
可這種邏輯本身就有問題——如果確實消耗不大,那為啥不給齊呢?
實際上,朱元璋帶頭搞得‘拖欠工資’行為,使得自他以后各朝宗藩的祿米都有較為嚴重的拖欠現象。
從宣德到比較護短的弘治,再到出身宗藩的嘉靖,他們全都拖欠宗藩祿米。
道理很簡單,給不起。
洪武年間有58個宗室成員,到永樂年間即增長為127個,80年后,正德年間的宗室成員數量為2980個。
為啥能精確到個位數,因為這2980人都是有記載的。
到嘉靖后期,宗室成員數量增長為3萬,到萬歷年間,《明神宗實錄》記載,萬歷三十三年,玉牒宗支共計一十五萬七千余位。
聽起來比較驚人,只看一個具體事例便明白了,弘治五年,陜西巡撫撫楊澄稟報:山西慶成郡王至今年8月,已生育子女94名。
到了正德年間,慶成王自己也搞不清楚究竟生了多少人,甚至要上奏朝廷請求就自己這一家進行人口普查。
這種數量,怎么可能發得了足額的祿米?
然而這種欠餉造成了非常嚴重的宗室犯罪問題。
所以在正史之中,翻開有關宗藩的記錄,經常就是越級上奏、赴京請乞,哪怕皇明祖訓已經明文規定,不許王府直接上奏朝廷。
再有就是擅改本折,勒索納戶。因為祿米是三分本色,七分折色。朝廷是嚴禁各王府擅自改定本色、折色的兌換比例的,但王府才不管這些,他們要么謊稱米質低劣,乘機盤剝百姓,要么不遵官方定價折算,且往往會高出市價三、四倍。
更絕的是,有的王府不愿意要本色,更愿意要折色(也就是銀子),所以強令百姓將本色折銀。銀子畢竟方便一些,可以當作‘酒食燕游之費’、‘賭博淫蕩之資’,有的宗室剛剛領到歲祿,轉眼間就能‘俱歸債主’。
這實際上就是一種搶劫,所以有王府的地方,百姓往往是苦不堪言。
而且不僅是百姓,宗室祿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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