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2章 置拍賣所(2/2)
臉洼而眼細長,整個一臉苦相。這個時候也說不出話來。
大官就是大官,考慮的事情就是周到。
這個問題確確實實存在。
“不錯!”趙慎嚴厲的講:“伱們報了多少人,朝廷自然就賑多少人,現在丁口叫人給隱瞞了,難道還怪得了朝廷?”
“這件事,由下官負責。”彭林坤叩頭,“灶丁以幾人為一戶,隱去的丁口也在各自家中,他們不會與自家人相爭的。”
這可不好講。
要餓死人的時候,哪管那么多?
楊廷和仔細想了想說:“等雨停,我們到了廟灣之后,你要發布新規。在冊的灶丁每人每日領兩斤糧食,不在冊的灶丁每人每日領八兩糧食。而且,在冊的先領、不在冊的后領。朝廷沒有不管他們,但人生在世,不能夠所有的便宜都叫他們給占了!”
完全不賑是不可能的。
就像彭林坤所說,萬一鬧出事情來也不好。
皇帝只看結果,不看過程。給了糧食,最后還是鬧出民變,就算你有理由,那至少也是能力不夠、不知變通。
但無論如何也要讓那些人知道,你平日占了便宜,這個時候就該往后站,這也是一種懲罰,刁民,不能夠對他們太好。
主要是糧食的數量也不夠,不足以把所有人都喂得飽,下著雨、爛著泥,神仙來運啊?
路上,楊廷和繼續與趙慎說,
“灶戶的賑濟是一方面,鹽場要拍賣也需加快。只有這樣才能盡快過度好,讓商人來運營鹽場,讓鹽場重新運轉?;厝ヒ院?,我們便要上此奏疏?!?
實際上皇帝已經開始了。
因為他也知道這件事拖不得,正德元年必須要有個結果。
按照當日在乾清宮所議,朝廷整頓了兩淮鹽場以后,撤去了運司以及批驗所等衙門,重新設置了一處拍賣所。
拍賣所將兩淮鹽場的30處鹽場進行劃分,其中6處進行拍賣,剩余24處暫時仍為官營,一樣設在拍賣所之下。
這24處鹽場中,所得鹽課收入全部不再上繳戶部。其中又有6處的鹽課,全部用于兩淮24處鹽場的灶戶的工本米發放。剩余的18處鹽場,則設為兌支鹽場,這樣一年可有40萬引鹽,專門用來兌付前朝已經印發的鹽引。
拍賣所哪里也不去,不設在淮安,也不設在揚州,就在京師、京師東城,南邊是不夜城,西邊是錦衣衛。
多好,這邊犯了事,那邊就可以將其送到錦衣衛。
拍賣所設正使一人、左右副使各一人,分別負責6處和24處鹽場??雌饋砗笳邤盗烤薮?,但其實管得少的,反而獲得的銀子多,管得多的,卻是事多錢少。
拍賣按年份和月份舉行,今年拍6處,明年再拍6處,兌支鹽場的數量則按次減少,一直到最后保留6處鹽場,直到歷年積欠的鹽引兌完為止。
至于多久能兌完,戶部也沒個數,從永樂開始至今,朱家皇帝們簽發了太多的鹽引,隔三差五賜一次,一次就是一兩萬引,誰還統計得過來?
但不管怎樣,朝廷設立專門用于兌支的鹽場,則顯現出與以往完全不一樣的態度。
朝堂上下一直到民間,沒有說不支持的。
第一年還會有些難度,24處鹽場灶戶的工本米需要朝廷發放,但隨后幾年,拍賣的鹽場逐漸增多,朝廷的壓力逐漸減小,拍賣所的官員數量也會大大少于鹽運司,如此簡裝輕行,或可一改鹽政之弊。
九月初六日,皇帝圣旨:遣少府郎中陳季立轉任拍賣所左副使,秩正五品,掌鹽場拍賣、鹽商監管、鹽價調控以及灶戶民生;
遣原兩淮都轉運鹽使司、經歷司經歷游思孟為拍賣所右副使,掌剩余24處官營鹽場的管理諸事。這與先前沒有太大的不同,就是管理鹽場,按照舊例催征鹽課、核對鹽引后支鹽核銷。
此人就是原來兩淮運司‘幸存’下來的7個官員之一。
而經歷司經歷,就是掌管本衙門內文書往來的,有點兒類似辦公廳主任,這個位置干久了,對于衙門內的各種事項辦理的流程是非常清楚的,所以讓他署理剩余的24處鹽場可以稱為合適。
在這件事上,皇帝堅持了一回,把此案之中清白之身的人全部留下高升。
游思孟只是其中之一,剩余的6個人也都在拍賣所之內,他們從地方官搖身一變成為京官,而且品級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
貪官死、清官上。
皇帝當到這個份上,才有成就感。
至于拍賣所正使,這個位置,依然懸而未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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