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七十五章 聯名告狀(2/2)
,也不會殺人質傷及筋骨。
還是李輔國最了解自己,能幫自己解決大問題。
第二天,刑部侍郎暢璀和御史中丞敬羽便匆匆來到御書房,暢璀將一份報告放在御案上,“陛下,這是三司會審的結果,請陛下過目!”
“這么快就出來了?”
“回稟陛下,案情比較簡單,萬年縣衙那邊就充分了解到了。”
“報告朕等會兒看,你們先說說案情。”
“死者長孫泰,在國子學讀書,明天是他弱冠誕日,他打算請客,便和管家去太白酒樓訂一間雅室,管家去安排馬車了,長孫泰上樓去找掌柜,正好在樓梯口遇到了藩鎮黨一群人從樓上下來,大概有二十余人。
長孫泰奔跑上樓比較快,正好和李寶臣的兒子李晃撞了一下肩膀,當時李晃喝多了酒,把他惹怒了,一把抓住長孫泰頭發,拔出匕首將他割斷了喉嚨,這就是基本案情,但這里面有一個不能確定點,倒底是不是李晃親自動手殺人?”
“有證人或者物證嗎?”
暢璀搖搖頭,“當時酒樓二樓的客人都跑光了,樓梯前前后后都是李晃五人和手下,沒有看見是誰殺的人?”
“既然沒有人看見,那為什么報告中說是李晃拔出匕首割斷長孫泰的喉嚨?”
“回稟陛下,那是因為李晃出門時說了一句話,殺人比宰羊更爽快,幾個酒保都聽見了,所以認定是他殺的。”
李亨負手走了幾步,又問道:“你們去審訊過李晃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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